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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10: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永政统发〔2023〕15号

永德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由县统计局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永德县统计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永德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临沧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永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市统计局统筹全市执法监督检查力量深入我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核查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质量,主动服务指导调查企业(单位)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依法统计意识水平;聚焦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编造伪造虚假统计资料等问题,从源头上扎紧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口子。

二、检查对象及方式

执法检查对象为工业2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个、限上批发和零售业1户、限上住宿和餐饮业1户、建筑业2户、房地产1户、劳动工资2户、农业1个乡镇。采取现场执法检查方式,主要检查以上专业有关调查对象2023年1—6月填报的相关重点指标情况,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三、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于2023年8月14日至9月25日期间组织开展,具体执法检查时间待定。

四、组织机构

组 长:董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天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字 溪 副局长

成 员:林 靖 法规股股长

    杨明兰 工业、房地产专业人员

    陈 雁 农业专业人员

    徐 昆 投资专业人员

    罗映仙 建筑专业人员

    李 琼 批零住餐专业人员

    穆文翠 劳动工资专业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林靖同志兼任。执法检查工作由鲁天平同志牵头,具体业务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各专业股室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做好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股室、专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抓好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解,统筹人员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动态掌握工作进度,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就地处理,确保实现预期检查目标。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执法检查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开展,各有关专业要做好统筹安排,按要求参加检查前的执法技能及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确保在执法检查组进驻之前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高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执法检查流程 。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统计政令、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严把质量关、效率关、成效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应付式执法、走过场式执法、台账数与上报数比对式执法的现象发生。

执法检查期间要同步开展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要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四)认真填报执法检查报表。要严格执行2023年度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及时、准确配合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及省统计局执法报表,认真审核汇总,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报送时间和频率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相同。在开展执法检查中遇到困难问题,加强向市统计局请示汇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六、经费开支

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按照标准进行列支。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永德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及联系督导县(区)人员分配表

3. 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4.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情况表

5. 永德县2023年执法企业抽中名单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专业

重点指标

1

规上工业

营业收入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

4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额

5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6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7

规上服务业

营业收入

8

能源

煤炭消费量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0

企业研发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11

农业

蔬蔬菜及食用菌产量

12

文件和做法

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情况

注:检查指标期间原则上为2023年1-(检查月份上月)累计数

附件2



永德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及联系督导县(区)人员分配表

序号

县(区)

执法人员

联系督导人员

1

永德县



附件3




















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期间内已开展现场检查但未结案单位数: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县(地、州、盟)

县(县、区、旗)

检查机关名称

执法检查人员A

执法检查人员B

执法证号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被检查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检查报表表号

检查指标及期间

被检查企业(项目)所在县(县、区)区划代码

执法检查信息

是否立案

后期处理情况

案件来源

服务业变更行业划分是否合规

备注





























































说明:




















1.省、县、县三级,只填写本级完成的执法检查相关信息。

2.执法检查人员为2名以上的,在备注中注明。

3.检查专业超过一个的,逐一列明。

4.“执法检查信息”填写:1.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4.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5.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 检查;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7.其他。

5.“后期处理情况”填写:1.行政处罚情况;2.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情况;3.其他

6.“案件来源”填写:1.省统计局转交或移交案件;2省统计局转办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3.自身受理的统计违法举报;4.“双随机”抽查;5.其他。






附件5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4





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情况表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

文件名称及文号

涉嫌违法违规情况

清理纠正情况

检查人员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专业

备注

1

永德金桥实业有限公司

91530923316202899R

工业


2

云南省永德昌明铁锰矿业有限公司

91530923697954137M

工业


3

永德县邦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530923MA6NQGNG19

房地产


4

永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2533524433139614Y

劳动工资


5

永德永维商贸有限公司

915309023MA6MYH1KXY

劳动工资


6

云南冠领建设有限公司

91530112MA6NAKAK5N

建筑


7

云南正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530900MA6Q1KGY14

建筑


8

永康镇


农业


9

永德县志禾加油站(普通合伙)

91530923MA6Q3F1Y32

批零


10

永德县永康嘉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530923086354837H

住餐


11

三峡新能源永德县有限公司

91530923MA7EJ4UL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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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大雪山2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2

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11533524584805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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