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南喷河等8条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李忠文
联系电话:0883-5211952
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康路水务局
附件:永德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