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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实践 | 绘就法治建设新画卷



来源:长安评论 作者: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4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建立“三个中心”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形成法治建设合力。综治中心为矛盾调处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明方向;矛盾调处中心为综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创造良好环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综合治理和矛盾调处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基础支持。不断完善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的矛盾纠纷全过程处置模式,建立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化解问题工作机制,构建“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运行模式,“三个中心”逐步成为统筹基层治理、助力法治建设的枢纽。

加强法治宣传

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以中心工作+普法、执法办案+普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普法、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普法、节庆活动+普法、文艺演出+普法、宣传报道+普法、阵地建设+普法“8+”普法模式,开展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网格、进农村、进农户“六进”普法活动,进行“解答式”“警醒式”普法,将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

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日排查处置、周研判会商、月调度督办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制定“定期全面排查+不定期专项排查+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工作模式,明确排查时间节点、范围和重点领域,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基层一线,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纠纷,分类施策,识别源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情、理、法相结合,及时就地化解。

建设法治队伍

从县级政法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及群团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等部门选派人员,组建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基层单位开展法治宣讲、普法干部培训、重点对象普法、指导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组织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建立政法干警与“法律明白人”挂联机制;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选派基层司法所法律工作人员担任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建立传、帮、带结对子,增强基层法治力量。深化普治融合,充分调动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的普法积极性,通过培训增强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建立一支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普法队伍。

完善服务平台

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3个,实现“12348云岭法务通”和“乡村法治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体平台全覆盖;整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