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临沧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实施办法》,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张馨月私人综合用房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
项目名称 | 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私人综合用房 |
类型 | 批前公示 |
公示类别 | 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14 |
建设单位 | 张馨月 |
用地位置 | 永德县永康镇永村个体私营经济开发实验园区 |
建设规模 | 新建建筑1栋,土地面积362.35平方米,建筑面积1801.19平方米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4日) |
联系电话 | 0883-5211301(杨女士) |
联系邮箱 | 2415670156@qq.com |
说明 | 1. 书面反馈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的最后一天24:00前,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 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德县白塔路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
附件 | 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张馨月私人综合用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