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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公告



来源:永德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 作者: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4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根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133号)要求,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决定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5元/次,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5元/人次(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

2.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3.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不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4.本通知调整价格为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5.监督举报电话

医保管理中心0883-5211116

医院综合办公室0883-5211137

6.咨询电话

检验科0883-521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