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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



来源:临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临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6: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进出政策

离开当地政策

坚持非必要不前往边境3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边境3县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需出入边境3县的,需持前往(离开)边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进入(离开)证明,并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进入当地政策

一、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被判定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告,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前往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被判定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潜在密切接触者及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的人员,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告,并严格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每次核酸检测结果须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

三、有本土疫情的非高、中风险地区及省内边境县(市、区)入临返临人员,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告,并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核酸检测结果须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

四、坚持非必要不前往边境3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边境3县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需出入边境3县的,需持前往(离开)边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进入(离开)证明,并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交通出行政策

民航

暂无

铁路

暂无

公路

暂无

水路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