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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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秋冬季节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增多,“涉摩涉电”交通违法现象普遍的情况,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注重打击实效,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全力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辖区道路环境安全有序。 强化分析研判,着力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部署会议。大队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县局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及推进情况向局党委汇报,按照《永德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落实专项整治部署中关于深化摩托车、电动车整治部署,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要求,认真分析当前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确保辖区道路违法整治工作稳步开展。三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认清夏季行动的重要性,明确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深化整治是夏季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之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以积极攻坚的态度全力实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目标实现。 强化路面管控,全力维护路面秩序。一是强化路面管控。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体型小巧、出行方便地特点,科学进行警力部署,在永顺路、白塔路等摩托车、电动车通行较多、流量较大的路段开展检查,严格加强对每辆摩托车、电动车的查纠整治,并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震慑力。二是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涉牌涉证、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查处率,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秩序。三是突出交通违法整治重点时段,特别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的监管力度,坚持“逢违必究、逢违必查”的工作原则,加强巡逻管控,重点打击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摩涉电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紧盯风险除隐患,排查治理力保安全。大队积极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和车辆维修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商户是否具备合法有效地车辆经销资质,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摩托车及电动车等各类车型,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的行为,以及检查所销售车辆的铭牌、合格证、3C标志等是否齐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要求商户限时规范整改。同时,要求商户在销售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告知消费者应具备与所购买车辆相应的驾驶资质,督促消费者及时办理车辆上户手续,并提醒骑乘人员在行车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今年10月以来,大队共走访4家摩电车辆经营点和维修点,暂未发现销售违规车辆情况。 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一是紧紧围绕重点人群。将外卖骑手、务工人员、青少年群体作为宣传重点对象,组织警力走进企业、政府单位、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广泛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及“一盔一带”的重要作用等,教育引导重点群体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发挥好微信平台的信息宣传作用,发布辖区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情况,引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事件案例让群众了解酒醉驾、超员超载、非法改装、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三是紧紧围绕重点场所。大队积极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公共运输企业、货运企业等重点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面对面宣讲的方式,结合辖区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对群众和企业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出行”“平安运输”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度,强化宣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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