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公安局
永德县烟草专卖局
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举报线索,永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永德县烟草专卖局于2024年2月22日在韵达快递永德公司分拣处理处,查获卷烟84mm云烟(紫)390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截至目前上述卷烟仍无人认领,永德县公安局、永德县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规定联合发布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永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无人认领、接受处理,因涉案卷烟不益长期储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永德县公安局将依法委托永德县烟草专卖局对该批卷烟进行先行处置。
特此公告
地址:永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37号)
联系人:李警官(0883-5211326)
永德县公安局 云南省永德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