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现将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永德永康镇连锁店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5日,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永德永康镇连锁店向永德县医疗保险中心递交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协议管理申请书》,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从5月1日起与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永德永康镇连锁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永德永康镇连锁店与永德县医疗保险中心的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公告!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