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初步审查提交材料及现场评审后提交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永德县康佑大药房达到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符合申报,决定将其纳入临沧市社会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药品种类 | 员工 |
1 | 永德县康佑大药房 | 小勐统镇小勐统村茶马之苑27幢9号 | 王晓兰 | 1501 | 2 |
公告期: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3日。
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对永德县康佑大药房在运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请向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5215997
特此公告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