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熊国权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熊加琪申请被继承人熊国权享有25%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熊国权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5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 权利人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熊自华、李太聪、熊国辉熊国权 (已故)、 | 永国用(2012)第28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房权证永政字第(2012)261号 | 永德县小勐统镇小勐统村竹园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228.3/242.42 | 熊加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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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