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引种验收标准 |
来源: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4-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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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备条件 1、引种证明; 2、种猪场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的复印件; 3、种猪系谱档案资料; 4、种猪免疫档案; 5、动物检疫证明; 6、运输车辆备案及消毒证明; 7、种猪及种猪上、下车照片; 8、购买种猪的发票; 9、种猪个体要求:个体均已达到体成熟、性成熟阶段且发育良好,体况良好。 二、建议要求 1、种猪质量评价(评估)报告; 2、种公猪已调教好,有精液质量检测报告、种用证明等材料; 3、种母猪有种用证明等材料; 4、病原检测报告: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细小病毒、布鲁氏菌病、圆环Ⅱ型、伪狂犬病、链球菌、流行性腹泻等病原; 5、抗体检测报告: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细小病毒、圆环Ⅱ型、伪狂犬病等疫病抗体水平70%以上; 6、阴性场的疫病净化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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