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好生态 致富好资源 |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胡敏茜 时间:2024-11-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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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丰富和发展了绿色生产力的内涵,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换为发展优势。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能够充分释放良好生态环境中蕴含的经济价值,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功能。 一、化资源为资产 实现“绿水青山”可交易 明信坝村位于永德县德党镇南部,有林地7100亩,辖区内最高海拔2493米,之前全村群众经济收入主要依靠传统种植养殖业和劳动力转移,为此明信坝村党支部积极探索“走出去”和“引进来”共发展路径,盘活利用好山地资源,依托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因地制宜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通过党建引领群众共谋中药材种植项目、新建基地、扩大规模,促进当地中药材产业规模化、产业化。 明信坝村结合实际开展“以地招商”行动,引进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企业,建成规模化产业链。同时将联农带农作为中药材基地发展的重要支撑,探索“基层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五级联动体系,群众以“土地流转收租金、订单种植赚现金、基地务工挣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的模式,让更多群众共同参与,分享乡村振兴发展红利,让明信坝村的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二、化资产为资本 开启价值转化“金钥匙” 明信坝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形成良好营商环境。目前累计流转土地350余亩,涉及农户83户,累计铺设灌溉管网3000余米,协调新建机耕道路500余米,为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打好良好基础。目前明信坝村利用中药材种植项目累计支付40户农户土地租金7.5万元,累积开发务工岗位75个,群众从中获取劳务收入20余万元,实现户均增收3000余元。同时中药材种植公司以每亩每年30元的价格向村集体支付土地流转工作经费,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2万元以上。 山上种树,山下种药,提高山林空间利用效率,这是明信坝村践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一个缩影,不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还提升了种植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中药材不仅为明信坝村插上了促经济发展的翅膀,更成为了实现青山与金山兼得、美丽与富裕同在的强有力推动剂。 三、探讨存在问题 目前永德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生态产品消费潜力未完全释放。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有限,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对接不精准,偏远山区的生态产品受运输时效和物流成本影响价值难以实现。二是技术短板使产品效益难以提升。技术创新是制约生态产品发展的普遍难题,永德县大部分生态产业集中在生态产品初级加工等初级阶段,传统发展模式使价值实现难度较大。三是价值实现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分领域细化实施方案,尚未形成贯穿生态产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政策合力。 四、化解发展困境 一是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注重市场导向,开发具有消费潜力的生态农产品。同时做好优质生态产品的推广工作,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以消费帮扶为抓手,让农民、企业增收,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二是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学科体系,加强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新的研究,鼓励、支持科研创新,引进科研人才,提高本地生态产品科技附加值,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提升生态产品市场认可度和信任度。三是盘活政策指引,解决好项目资金“从哪里来、到何处去”和建设者积极性的问题,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充分挖掘生态资源价值,努力做好“生态+”文章,永德县定能实现与当地生态环境共荣共生,走出一条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共赢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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