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目前排查结果,现将我县土壤疑似污染地块信息予以发布:
截至目前,永德县尚未发现疑似土壤污染地块。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