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2·23”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来源:永德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永德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9-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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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永德县“2·23”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云南省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2·23”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发生经过清楚,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材料详实,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请协商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和惩处。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请各部门及各相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研判工业企业安全监管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事故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五、请县安委办切实加强对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按相关要求适时组织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云南省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2·23”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3月17日 |
附件【云南省永德恒昌硅业有限公司“2·23”事故调查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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