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现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检验情况 | 风险控制情况 | 核查处置情况 |
2024年5月10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2024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中,依法对蒋某某经营的韭菜(2024年5月10日购进)进行抽样。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2024年6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分派我局对该批次韭菜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各1份,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对蒋某某的菜摊进行检查,已没有该批次食品剩余。我局责令当事人开展排查整改。 | 2024年6月12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结案。 |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