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假日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二、规范节日促销行为。禁止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哄抬物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串通涨价、强制搭售、囤积居奇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我局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