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
来源: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1-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社保信息;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10.特种设备信息; 11.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2.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 (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 (4)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信息。 13.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年报信息。包括: (1)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 (3)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 14.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信息。包括: (1)外商投资基本情况信息; (2)投资者信息; (3)外商投资经营情况信息; (4)债权债务情况信息; (5)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信息; (6)资产负债情况信息; (7)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信息(子公司合并填报)。 其中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8、9项信息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年报事项,单位缴费基数等部分年报事项可选择向社会公示或者不公示;第10项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向社会公示;第11项为2020年新增年报事项;第12项海关年报信息不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特种设备信息; 6.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7.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 (3)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其中第5项信息为2019年度新增信息,由个体工商户自行填报并向社会公示;第7项海关年报信息不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信息; 7.统计信息; 8.特种设备信息; 9.依法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10.海关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包括: (1)海关注册信息; (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 (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 (4)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其中第10项海关年报信息不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电话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5221183 德党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5212204 永康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883-5811745 特此通告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