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复审情况公示 |
来源: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9-03-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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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完善准入制度,阳光操作运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3〕34号)及《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3〕7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永德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办公室会同民政、公安、住建、工商等成员单位进行复审,经审核, 以下人员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现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户籍、收入、住房及就业情况等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期公示公租房1011户,廉租房59户,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永德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监察局)接受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住建局 0883-5213194 监察局 0883-5211780 附件: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人基本信息公示表 永德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请人基本信息公示表 永德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
附件【2019.3.19公示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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