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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涉及永德事项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7: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审计局:

自收到《临沧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来,永德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行业部门,对照未整改完成的几个问题,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目前,涉及永德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1个。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1.二院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

2.县医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同城接待费32587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4月15日,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永德县人民医院行政主要领导及当事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

3.二院项目预付款11265360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投资送审3369.36万元,审定2775.17万元,形成实物工程量但未经认定约2087万元,拨付进度款1347.5万元,按比例扣回预付款453万元,整个项目已经完成90%以上,实际工程量已超过预付款11265360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底完工,届时将全部扣回预付款,不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隐患。

4.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二院项目征地计提的管理费转入个人银行账户6460.8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涉及的6460.8元已在审计期间上缴至永德县德党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5.未按相关规定用途使用专项债券资金3952161.2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成账务调整,使用医院自有资金列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将医院自有资金3952161.22 元存入永德县人民医院债券专用账户(24179501040017040)。调整的专债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列支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度款。

6.县财政局滞拨二院项目省级配套资金3000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12月26日给予拨付县人民医院,用于列支项目工程进度款。

7.未按规定开垦占用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12月15日补缴未缴部分831347.75元。

8.二院项目人工孔挖孔桩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或编制专项设计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二院《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云南惠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编制完善,通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后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严格管控,做好安全记录、安全交底等工作。目前,人工挖孔桩已经全部完工,无安全事故发生。经云南建研建设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主体建设已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验收。县人民医院已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作出要求,要求监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作出情况说明。

9.项目负责人超过其执业范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永德县已要求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负责人余伟生变更为具备该工程总承包相应资质的人员,并要求按时进场。

10.县医院将电力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协商后,由永德县开祥电力器材经营部将合同内容转包给云南宝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后续施工、调试、验收均由云南宝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目前,县人民医院已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发包行为。

11.县医院未针对该项目编制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人民医院已编制印发《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永医发〔2022〕144号)。

12.实际征地面积超批复面积9.7615亩未报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选址原规划位置位于目前坐落位置靠右,征地工作开展中,从永德县总体规划长远考虑,结合市政道路、预留应急的西边出口通道等规划意见,经上报永德县城规委后,将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规划重新调整为现在的位置,已经征收完成的9.7615亩,县人民医院将争取上报永德县人民政府将其纳入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作为预留发展用地。

(二)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工期完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快工程结算审核,尽快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做好项目归档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2.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委托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已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报告》,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应缴未缴印花税2712.7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的规定》(2022)年第4号公告,该项目应缴印花税符合减免优惠政策,已于2023年2月8日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减免优惠后应缴未缴印花税1359.00元。

4.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项目资金3535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涉及353.5万元的整改金额,已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及会计法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提标改造项目会计核算科目。

5.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暂估价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3071195.11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并要求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县纪委县监委已针对该问题发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及安装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的监察建议书》,并对涉及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其中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人。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工作技能学习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 县住建局违规在合同中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于2023年1月29日与云南天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云南天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消缴纳履约保证金。

7. 县住建局违规同意变更工程结算计价方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已于2023年1月29日与云南天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竣工结算计价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执行,现相关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已完成。

8. 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超概算4131830元未按规定报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因该项目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经竣工财务决算,审定总投资为1391.49万元,项目实际到位县级配套资金800.15万元,资金缺口591.34万元。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71次会议研究,同意给予安排未支付工程资金591.34万元,即对项目总投资1391.49万元和超概算413.183万元进行确认。

二、下步工作打算

永德县问题整改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大部分被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些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效果不够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全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各项工作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到人,进一步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加强制度落实,强化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