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
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县委编办 时间:2022-09-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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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规定,永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县事业单位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6个事业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至16日对其2021年度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永德县档案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K397781817 住所: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向南延长线西侧 法定代表人:杨林春(馆长)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6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并悬挂标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照规定管理印章,无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3月办理了法人变更登记;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二、永德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MB1E01200G 住所:永德县永顺辅路9号行政办公中心二楼2021室 法定代表人:王玉华(主任)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5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并悬挂标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照规定管理印章,无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无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三、永德县统计数据处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MB0M31501P 住所: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昆(主任)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5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无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存在问题:未悬挂标牌。 整改意见:按规定制作、悬挂标牌。 四、永德县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MB1529539J 住所: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顺路9号 法定代表人:赵亚斓(主任)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5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并悬挂标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照规定管理印章,无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无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五、永德县工人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433139921P 住所:永德县德党上街 法定代表人:熊国光(县总工会主席)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5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并悬挂标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照规定管理印章,无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无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六、永德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524MB0R65909M 住所: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平一区 法定代表人:邵世美(主任) 核查时间:2022年9月14日 核查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机构运行规范有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单位办公场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实际使用的名称、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并悬挂标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副本齐全、完好,无涂改、出租、出借证书情况;按照规定管理印章,无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并留存相关材料、要件齐全、内容真实;2021年无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未发现单位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情况,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受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问责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的事项若有疑问或认为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可向永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883-5220905 永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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