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征求《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作者:  时间:2024-03-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9〕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19〕1号)、《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农环〔2022〕15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25年基本完成供水规模大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合我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源情况,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组织编制了《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目前《划定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进一步提高《划定方案》的合理性、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现将《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30天,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意见及反馈: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联系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883-5212483。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doc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