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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  时间:2018-06-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 A

 

 

 

 

永财复20185

 

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

 

保楠代表:

    您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在村“两委”开展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的建议(第11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对提出的建议,我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作如下答

    为全面提高全县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新业务、新工作及日常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问题进行实地培训,201858日,县委县政府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含分管领导、部门档案人员),共计328人参训,会上就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进行了解读,对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对象、耕补贴依据(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方式、环节等进行了培训,并将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解读手册下发到各乡镇(财政所)印制,按年初下达的培训计划,要求做好所在乡镇农户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的相关工作。

此复。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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