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 时间:2018-08-0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办理结果分类:C) 永文广旅字〔2018〕41号 签发人:陈绍韶 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 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74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太富代表: 你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雪山乡万丈岩旅游景区开发的建议”(第74号),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对永德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县旅游业发展出谋划策。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于4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责成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局长谢玲玲同志负责,指定旅游股廖翠仙同志对建议进行答复。 万丈岩瀑布位于永德县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云南滇西最高、最大的自然叠水,是大雪山的一道奇异风景线。你提出的:“恳请相关部门,对大雪山万丈岩景区开发给予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的建议很好,但万丈岩瀑布是大雪山生态旅游区项目的一部分,2009年12月,大雪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聘请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编制了整个项目的总体规划,规划提出:项目分近、中、远三期建设,因该项目涉及保护区的实验区,要坚持合理保护的原则,不能进行大面积的开发建设,瀑布景观资源禀赋虽然很好,但只适宜开展以徒步探险为主的旅游产品,所以该片区开发在规划中被列入中期建设计划。同时,近年来中央对地方旅游项目的投资导向只能通过申请旅游发展基金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申报,但申报条件较为严格,且须有详细的投资业主信息,故目前在旅游系统中不具备申报条件。加之,该项目的管理主体属于大雪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开发方面的相关事宜请你们具体与该单位对接联系,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只负责景区景点建设好后的行业监管及对外宣传推介。 再次感谢你对永德县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翠仙 0883—5214278)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