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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县纪委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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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设在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职尽责。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是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二是积极探索同级监督和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新方式。履行好协助职责,协助县委组织9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

三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督。

(3)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强力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坚持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在查办自身案件的同时全力以赴查处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25件(次),同比下降14.4%;处置问题线索230件,同比上升39.33%;立案116件,同比上升14.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同比上升40%;采取留置措施13人,同比上升62.5%。认真推行“三心”工作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1人,其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84.8%,依法运用形态转换4人次。全面启动委机关和10个乡(镇)规范化谈话室建设工作;建好管好用好留置看护队伍,全县共配备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40人。

二是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三是大力营造清廉氛围。在“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宣传教育稿件186期748条,被中央、省、市各类媒体采用纪检监察稿件567条(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共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5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信访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个巡察机构(巡察办)。2022年末,共有干部职工88人(含县委巡察机构人员11人,机关工人3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20682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6824.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调入人员增加,所以总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323024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310.29元,占总支出的76.46%;项目支出5018713.71元,占总支出的23.5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43187.04元,下降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8092.48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调入人员增加,所以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401279.52元,下降40.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因为上年度消化以前年度预拨资金,本年度不涉及,所以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4310.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86743.76元,占基本支出的90.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7566.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022年人均基本支出168031.1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17245.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8713.7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01279.52元,下降40.4%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业务费拨入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查办案件等支出5018713.7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87039.18元、差旅费1903903.4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630.00元、生活补助19666.00元、办公设备购置37000.00元、福利费146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8.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40606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15352.87元、大型修缮206374.24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3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43187.04元,下降9.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因为上年度消化以前年度预拨资金,本年度不涉及,所以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2987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30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8236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93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400元,支出决算为29315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6452.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400元,支出决算为29315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645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机构编制及人数增加;二是主业主责范围不断增加;三是查办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大幅增加。故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894.2元,下降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827.8元,增长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722元,下降48.35%。下降原因是按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所以接待费减少;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所以接待费减少;二是主业主责范围不断增加、查办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大幅增加,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452.4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452.4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和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46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下级办案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566.53元,增加176324.54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差旅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总额6061340.59元,其中:流动资产1448794.62元;固定资产4607809.19元(房屋构筑物3201421.75元,车辆48168.48元,其他1358218.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736.7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1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6464.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646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79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60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38.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决算表.XLS2023091803462198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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