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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01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职责: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宇〔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共38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掌握辖区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参与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概述

1、以党建带队建,打造永德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安铁军。

2022年1月10日(警察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是遏制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美永德建设的发展需求。立足本职,大队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理念,培养民警冲锋在前、苦干实干、无私奉献精神,通过强化打击、管理、宣传、防范,用实际行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一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永德公安铁军。

2、狠抓业务工作,培养民警干事创业精神。

为践行好王宁书记提出的“今日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效率意识,大队建立民警有为才有位的评价体系,要求民警常思“今天我做了什么”,以实绩检验工作成效,以数据论英雄。

一是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提升双推进活动。明确了森林警察大队侦查办案部门的职责定位,制定了相关具体量化指标,进行了以队领导负责的探组制侦查办案机制改革,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侦查办案的主责意识,破除“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以及鉴定费用“卡脖子”问题。消除民警“怕办案、不愿办案”的思想包袱,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带来的内耗,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补立了一批群众反映大、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及时消化一批历史遗留案件,解除民警后顾之忧,使民警轻装上阵,积极干事创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案件侦办取得优异成绩。2022年以来,大队共立刑事案件34起,破34起,提前完成全年破案任务(其中滥伐林木案件7件、盗伐林木案件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6件,非法狩猎案件2件、非法捕捞案件1件、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件、非法销售伪劣种子案件4件、非法经营农药案件2件、非法销售假药案件7件,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严厉打击“环食药”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破假药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假药43样680余瓶;协同县农业农村局查破假种子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假种子18吨。查破假农药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行政案件6件,查获假农药29种4723公斤(其中“百草枯”1048瓶870.5公斤),案值30.15万元。大队侦办的“3.28”销售伪劣种子案件(玉米),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案件涉及五省和云南多个州市人员,该案已申报公安部督办案件。

三是环食药知领域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夯实。2022年,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排查整治超市、屠宰场、冻库、饭店、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作坊、大药房、农产品销售企业、盐巴零售市场、大米批发市场、子种、农用、化肥、兽药等从业单位以及店铺1683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46个,对已排查整治的所有从业单位都分门别类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为下步侦查破案和防范安全风险隐患打下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永德县公安局内设机构,下设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与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责任区中队、后山责任区中队、永康责任区中队、亚练责任区中队、小动统责任区中队、明朗责任区中队11个副科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543404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4044.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5273.02元,增长1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5273.02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2022工资调资及补发工资,增加了人员经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保障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6044638.32元。其中:基本支出4806505.27元,占总支出的79.52%;项目支出1238133.05元,占总支出的20.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1345.05元,下降3.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978.49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减少82366.56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6505.27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28978.49元,同比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76872.24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633.03元,占基本支出的6.86%。工资福利支出3829581.4元,人均支出201556.92元,公用经费支出329633.03元,人均支出17349.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8133.05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2366.56元,同比下降6.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0000元,为2022会计差错调整,列支上一年度财政化解预拨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础投资预算资金。(临财建发【2018】92号关于下达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4638.32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1612.45元,下降2.7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在2022年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二是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89021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比上年同期增加771146.74元,同比增长18.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以及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支出增加。

2040201行政运行4257823.0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纳、日常运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040220执法办案448900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租赁费、邮电费、维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183488.54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96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101477.2元,同比下降19.06%,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2080501--行政退休157285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6080.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217600.4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70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比上年同期增加9587.9元,同比增长4.41%,增长的原因是工资调标,扣缴基数随之上调。

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218716.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70元,主要用于在职生育保险缴纳。

4.农林水(类)支出158904.51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比上年同期减少895768.89元,同比下降84.93%,主要原因是2022年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相比2021年有所减少。

2130213执法与监督基本支出158904.51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37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比上年同期增加44899元,同比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扣缴基数随之上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3747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本单位除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之外,其余支出为零。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958元,支出决算为502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280.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958元,支出决算为582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2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50000元,未能落实购买,所以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619.38元,下降1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19.38元,下降1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地减少了三公经费的不正常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633.03元,增加13154.68元,增长4.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本部门的管理要求不断加强,服务范围和职能职责越来越多,开展业务工作的成本也随之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44634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905535.48元,固定资产100805.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4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390906.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105.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0786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97.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97.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01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决算公开表).XLS2023091809451646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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