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公安局(汇总)(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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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准确地把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地对策意见。 四是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五是领导、指导、督促、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全县重特大案件、重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六是指导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和运输持有毒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全县的禁吸、禁种毒品工作。 七是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是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及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和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是指导、监督我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县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一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组织基层派出所群防群治工作。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 十三是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技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是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是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十六是指导、监督和参与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七是指导、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安局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八是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管理工作,对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 十九是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二十是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二十一是指导和监督全县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二是协调和组织开展同境外有关国家警力、政府有关部门及国际组织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十三是对境外的政治、经济、社会动态情报信息的调研、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十四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是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宇〔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共38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掌握辖区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参与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永德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兴警、改革强警、从严治警总方针,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点,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为保证,认真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战疫情保稳定,积极促改革护发展,2022年全县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反恐怖大队、德党派出所、永康派出所、小勐统派出所、崇岗派出所、大山派出所、班卡派出所、亚练派出所、乌木龙派出所、大雪山派出所、勐板派出所、明朗派出所、勐汞派出所、勐底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 2.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6人。其中:行政编制2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报表数)。特别说明: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实有车辆26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5辆。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填报公务用车保有量时,将该栏数据理解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故左栏公务用车保有量按公务用车数1辆填报,右栏资产信息车辆数合计按实有数26辆填报。故本次公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按2辆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9090843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08436.84元,占总收入的98.5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4%。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40619.51元,增长6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69774.47元,增长85.39%;其他收入减少4329154.96元,下降76.9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需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2022年度执行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增长;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原因。2021年度其他收入资金含账务调整资金,故2022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永德县森林警察大队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5273.02元,增长1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5273.02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2022工资调资及补发工资,增加了人员经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保障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3819031.10元。其中:基本支出71757464.80元,占总支出的76.48%;项目支出22061566.30元,占总支出的23.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073164.92元,下降21.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7117.68元,下降1.22%;项目支出减少23246047.24元,下降52.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净减3人,人均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原因。2021年度项目支出数包含列支历史结余数据,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二)永德县森林警察大队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1345.05元,下降3.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978.49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减少82366.56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57464.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01275.65元,占基本支出的9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6189.15元,占基本支出的5.52%。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275.94元/人/年。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50959.53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827117.68元,下降1.22%,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净减3人,人均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6505.27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28978.49元,同比下降2.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61566.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77920.51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共3个建设项目,分别为永康派出所、乌木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省配套资金支出550000元,以及一涉密建设项目。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是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23433.25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23246047.24元,下降52.75%,支出减少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支出数包含列支历史结余数据,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二是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8133.05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2366.56元,同比下降6.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0000元,为2022会计差错调整,列支上一年度财政化解预拨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础投资预算资金。(临财建发【2018】92号关于下达2018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涉密事项,不应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19031.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7439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444009.96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需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2022年度执行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增长。 二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4638.32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1612.45元,下降2.76%,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比上年同期减少,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1年4至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未能在2022年上缴,所以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2021年底大额列支以前年度项目经费,所以2022年度支出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121402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详细支出因涉密事宜,不应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2071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5133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58904.51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920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 其他(类)支出145317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一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 除以上.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其他(类)支出,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958元,支出决算为1346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280.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958元,支出决算为1346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280.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超范围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减情况分别为: 一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增减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600元,下降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元,下降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600元,下降5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超范围支出、超预算支出。 二是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增减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619.38元,下降1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619.38元,下降1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无下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地减少了三公经费的不正常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报表数为2辆,实际开支数为26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保卫日常业务(不含办案车辆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6189.15元。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6556.12元,增加97118.12元,增长2.75%,增长原因为:2022年度计提工会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633.03元,增加13154.68元,增长4.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本部门的管理要求不断加强,服务范围和职能职责越来越多,开展业务工作的成本也随之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资产总额112299215.52元,其中,流动资产16804376.78元,固定资产21467386.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625930.31元,无形资产401522.1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10595.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4759.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00平方米,账面原值6736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078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00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9997.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3097.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因相关指标涉密,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汇总)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不作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实有车辆26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5辆。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填报公务用车保有量时,将本栏数据理解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故左栏公务用车保有量按公务用车数1辆填报,右栏资产信息车辆数合计按实有数26辆填报。故本次公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按2辆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是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准确地把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地对策意见。 四是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五是领导、指导、督促、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全县重特大案件、重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六是指导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和运输持有毒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全县的禁吸、禁种毒品工作。 七是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是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及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 九是指导、监督和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是指导、监督我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县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一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组织基层派出所群防群治工作。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 十三是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技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是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是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十六是指导、监督和参与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七是指导、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安局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八是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管理工作,对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 十九是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二十是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二十一是指导和监督全县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二十二是协调和组织开展同境外有关国家警力、政府有关部门及国际组织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十三是对境外的政治、经济、社会动态情报信息的调研、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十四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永德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兴警、改革强警、从严治警总方针,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点,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为保证,认真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战疫情保稳定,积极促改革护发展,2022年全县公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反恐怖大队、德党派出所、永康派出所、小勐统派出所、崇岗派出所、大山派出所、班卡派出所、亚练派出所、乌木龙派出所、大雪山派出所、勐板派出所、明朗派出所、勐汞派出所、勐底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5人。其中:行政编制19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报表数)。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实有车辆26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5辆。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填报公务用车保有量时,将本栏数据理解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故左栏公务用车保有量按公务用车数1辆填报,右栏资产信息车辆数合计按实有数26辆填报。故本次公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按1辆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 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8547439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74392.78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40619.51元,增长6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69774.47元,增长85.39%;其他收入减少4329154.96元,下降76.9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需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2022年度执行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增长;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原因。2021年度其他收入资金含账务调整资金,故2022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87774392.78元。其中:基本支出66950959.53元,占总支出的76.28%;项目支出20823433.25元,占总支出的23.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073164.92元,下降21.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7117.68元,下降1.22%;项目支出减少23246047.24元,下降52.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净减3人,人均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原因。2021年度项目支出数包含列支历史结余数据,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50959.53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827117.68元,下降1.22%,主要原因为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净减3人,人均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2440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6556.12元,占基本支出的5.42%。人均工资支出199536.09元/人/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269.31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23433.25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23246047.24元,下降52.75%,支出减少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支出数包含列支历史结余数据,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数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937920.51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共3个建设项目,分别为永康派出所、乌木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省配套资金支出550000.00元,以及一涉密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涉密事项,不应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7439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444009.96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需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2022年度执行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632381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5%,与上年对比减少25823367.72元,下降25%,下降原因为2021年度支出数包含列支历史结余数据,故2022年度支出数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详细支出因涉密事宜,不应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975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与上年对比减少474896.37元,下降10.64%。下降原因为当年度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2425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与上年对比增加185700.34元,上升8.3%,增减原因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幅度内浮动。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83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与上年对比增加586221元,上升19.56%,增减原因为按支出进度正常浮动。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其他(类)支出145317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一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8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8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超范围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600元,下降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元,下降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600元,下降5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超范围支出、超预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报表数为1辆,实际开支数为26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保卫日常业务(不含办案车辆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6556.12元,增加97118.12元,增长2.7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计提工会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107852874.86元,其中,流动资产14898841.3元,固定资产21366581.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1185930.31元,无形资产401522.1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01502.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0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00平方米,账面原值6736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8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因相关指标涉密,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不作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本级)实有车辆26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25辆。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机构运行信息表中,填报公务用车保有量时,将本栏数据理解为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故左栏公务用车保有量按公务用车数1辆填报,右栏资产信息车辆数合计按实有数26辆填报。故本次公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按1辆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31201111 |
附件【(汇总)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xls】 附件【(本级)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XLS202309150315568302023091503353017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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