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永德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时间:2023-09-1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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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4801000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货运物流监管指导,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运输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省、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拟订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 需要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公路运输周转量四项经济指标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全面提高谋划、执行、落实能力,强化行业监管服务,保障“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有力支撑各项经济指标。202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1644亿元,占目标任务50亿元的56.33%;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2566万元,占任务数8000万元的157.08%;完成招商引资6.9亿元,占任务数6亿元的115%; (1)主动服务,加速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进程 ——加快推进在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主动服务,形成合力,全力配合服务,加快推进在建两个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进程,实现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永德境内92.5公里)2022年底基本贯通、国道G219线临沧龙镇桥至永德(户乃)段改造工程(新建48.2公里)2022年6月底建成通车。 ——做好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主动对接,跑省跑市,强化汇报沟通,全力推进凤庆至永德、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国道G219线永德(户乃)至镇康(南伞)段改扩建工程、永德通用机场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实现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国道G219线永德(户乃)至镇康(南伞)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永德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恢复,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全域统筹,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步伐 ——全面完成“十三五”项目扫尾。加强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加大资金保障,全力完成“十三五”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验收、审计等扫尾工作。 ——制定“十四五”规划实施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贯彻意见,根据2021年8月23日全省、全市农村公路计划执行视频调度会议“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精神,结合永德县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和存在的短板,为打通内联,连接断头,遵循急缓原则,永德县现就“十四五”建库的“乡(镇)通三级公路、旅游资源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采取分年度实施,2022年计划启动实施乡(镇)通三级路班卡乡34.92公里、大雪山乡5.63公里共40.55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333公里,自然村通畅率增长达8个百分点,通畅率达75%,建设“美丽公路”120公里以上,确保在2025年将入库项目全部建设完成。 (3)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规范管养主体。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管养主体职责,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推动“路长制”落地见效,群众“爱路、护路及养路”意识大幅提升,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每条公路都有人管、有人养、有人监督考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巩固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切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交通保障,同时,统筹协调好永德公路分局对全县国省干线的管养、保通等工作。 ——发挥示范带动。按照县道每年不少于20公里、乡道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10公里的“美丽公路”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持续推进“美丽公路”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促进“美丽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位和群众出行获得感。 ——建养同步实施。在农村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将道路绿化、美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到建成1条,绿化1条,美化1条。 (4)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不断净化道路运输行业。紧紧抓住国家机构改革的机遇,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加大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净化道路运输行业,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发展步伐,通过多元化发展,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不断提升客运行业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出行服务。 ——加强路政执法。紧紧抓住国家机构改革的机遇,深化综合执法队伍改革,配强配齐交通综合执法队伍,持续巩固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路产路权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一切侵占路产路权、破坏公路设施等不法行为,加强路政综合执法。 (5)倾情帮扶,真帮实扶抓好挂钩帮扶工作 在“帮扶”上下功夫,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为抓手,强化产业建设发展为导向,到2022年底实现挂钩帮扶的亚练乡忙回村、垭口村两个行政村自然村组公路通畅率达100%,在“五美”上抓出成效,逐步打造村美民富的美丽乡村。 (6)常抓严管,落实安全、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 ——筑牢安全基础。继续实施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桥工程、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完善新型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做好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公路运输日常监控系统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监控网络,加大重点路段、危桥的交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大交通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建设。 ——抓牢疫情防控。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抓实行业疫情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守好交通运输这道“大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要求,层层压实各方责任,保持行业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确保疫情防控不出“漏子”。 ——抓好巩固提升。攻坚克难,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打好“巩固战”,认真对照分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探索治理新模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勤联动治理,由原来的被动创卫转变为主动创卫,协力打好“提升战”,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卫成果。 (7)加强领导,抓牢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健康发展。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抓党建责任清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交通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健康发展,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以党风廉政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压实“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营造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到2022年末实现交通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打造出一支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交通强队,为顺利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基本建设管理股、公路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编写史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指导行业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并拟订实施意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行业执法监督;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协调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审批股。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基本建设管理股。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管科技项目;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公路股。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监督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的实施;编制公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负责指导超限运输管理;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综合规划股。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意见;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国家投资和国家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审核工作,行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和编报工作;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编制铁路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国家审批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地铁、轻轨规划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列入县级批准有关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国家有关规划批准的城际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配合国家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编制民航及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提出新建通用机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通用航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由地方主导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民用运输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管;组织协调县内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机场行政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协调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综合运输股。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枢纽及站场等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省市县际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拟订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0557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5573.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32275.8元,增长2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82275.8元,增长22.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350000元,下降100%,2021年其它收入为市交通运输局直接拨入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2022年此类资金纳入财政拨款资金,因此2022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007438.58元。其中:基本支出7370755.43元,占总支出的4.95%;项目支出141636683.15元,占总支出的95.0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73369.41元,增长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6341.86元,下降20.63%,减少部分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以前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45834元,2022年正常运行所以基本支出回归正常;项目支出增加52889711.27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高速公路还本付息资金98792987.45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70755.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38648.27元,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2107.16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636683.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支出农村公路建设类项目支出22476873.06元,农村公路养护类项目支出16546222.64元,公路运输类项目支出3500600元,重大项目建设类项目支出99112987.4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72071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增加51076438.99元,增长52.3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高速公路还本付息资金98792987.45元,导致本年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3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费)513064.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5807.04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7443.1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863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78799.4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40元; 3.农林水(类)支出2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2050000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14456766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726520.74元、公路建设99779860.51元、公路养护15736222.64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460010.16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建设141178.32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0530000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4806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78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78092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0000元; 7.其他(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它支出即农村公路修建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交通运输(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其他(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元,支出决算为88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4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元,支出决算为88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油料费实际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47.6元,下降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2.6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5元,下降4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查看、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我县考查指导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107.16元,减少1602023.73元,下降78.76%,主要原因减少的资金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以前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45834元,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2360609636.19 元,其中,流动资产200136767.2元,固定资产139739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65162422.66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149391305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32032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496.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472.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24.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4801111 |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决算公开.XLS2023091510361683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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