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2-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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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100000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申报和规划实施;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永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场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永德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永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属于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纳入2023年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编制的单位有1个;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5名。其中: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长(主任)10名(不定级别)。根据主要工作职责,设立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和征转股(行政审批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15个,包括: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德党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康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小勐统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山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班卡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崇岗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雪山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乌木龙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勐板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亚练自然资源所、永德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德县土地估价所、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站位,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022年以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学懂弄通,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 2.强化统筹,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1)严格管控,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目前,编制完成包含“双评估”在内的3个必选专题和7个规划支撑专题等10个专题研究,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完成“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列入2021年任务的52个行政村规划成果已全部完成审查审批;2022年67个行政村规划编制任务已按要求完成成果标准化、县级审查和村民决议等工作,已完成县人民政府审批,待上图入库备案。 (2)守牢底线,扛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主体责任。将省委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五项机制”、市委市政府“八项措施”和强化耕地保护落实粮食安全保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等纳入县人民政府党组集中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适时听取情况汇报和研究部署工作。二是2022年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听取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县政府常务会6次听取汇报和研究耕地保护工作、1次研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8次专题会议重点安排耕地保护和乡村用地保障工作、2次研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局主要领导2次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耕地保护方面作交流发言。三是实施耕地提质改造。2022年以来,共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4个,完成土地整治提质改造3581亩。入库新增耕地指标1345亩(新增水田指标762亩,新增耕地指标583亩),入库产能指标37.25万公斤。另外,正在举证入库耕地251亩,粮食产能15万公斤。四是抓好耕地卫片违法占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我县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及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涉及重点问题图斑共计295个,面积2163.51亩,占用耕地1710.75亩,占永久基本农田1281.51亩;其中耕地卫片监督图斑72个,2个实地为耕地未变化图斑,70个已纳入重点问题台账进行整改。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占用耕地重点问题图斑共计223个,53个实地为耕地未变化图斑,4个正在组织用地报批,166个纳入重点问题台账进行整改。2021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图斑1451个,面积2877.09亩,占用耕地1444.07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433.02亩,已整改完成41个,未完成整改1410个。针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图斑,纳入全县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整改。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乡村规划、耕地保护工作等为主题的县级培训会3次,发放手册、宣传资料500余套;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在全县上下开展以“集约节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通过召开会议、签订承诺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播放户外视频等方式扩大宣传,10个乡镇累计参与1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份,粘贴、悬挂横幅18条。在10个乡镇118个行政村安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牌,以音频资料形式宣传播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六种严禁”行为,从严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 (3)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落实空间保障;二是抓好产业用地保障;三是抓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四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序推进;五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 (4)攻坚克难,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 (5)聚焦发展,提升矿政管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平 一是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二是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及分类处置。三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四是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6)关注民生,全面提高民生服务保障水平 (7)夯实基础,努力提升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水平 (8)围绕大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3.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统筹安排不力,措施办法不够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5.529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5.529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1219.237598万元对比增加146.40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增加,所以收入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5.5296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5.529626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5.529626 万元(本级财力1365.5296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1219.237598万元对比增加146.2920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增加,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预算总支出1365.5296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5.529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52962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1219.237598万元对比增加146.29202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增加,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2万元对比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增加征地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565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19.882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三)2080801死亡抚恤1.710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卫生85.2004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五)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卫生支出4.3815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六)2200101行政运行722.9943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2200150事业运行296.8836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工作、征地工作; (九)2209999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89.9116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7万元,与上年3.2万元相比,增加1.5万元,增46.88%,增加主要原因: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增加,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增加1.5万元,增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42次,预算接待19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72.1902元,与上年70.8774万元对比增加1.31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9388320.44元,其中,流动资产44561138.79元,固定资产475616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101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988679.56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项目款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73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3年我单位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我单位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公开附表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3年我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3年我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7.2023年我单位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附: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100111 |
附件【820902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20230214025957878.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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