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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2-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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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长(主任)4名(不定级别)。

设6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永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永德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

下设事业单位3个,事业人员编制20名。其中:永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0名,永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名,永德县消防安全监督站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服务引领,企业发展持续向好

(1)大力扶持建筑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我县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各建筑企业树立发展的信心,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抢抓机遇,多方参与市场竞争,力保建安全生产发展稳定。

(2)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推进办理建设许可证领域对标攻坚,持续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施工许可的实施范围,合并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缩短为60个工作日;依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按照市住建局统一制定的审批流程、清单、办事指南进行施工许可审批,实施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出件,限时审批。今年来,共发放施工许可证8项,总建筑面积达10.79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82亿元。共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11项、建设工程审批备案11项。

(3)切实加强工程质安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住建领域扬尘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大检查、防汛安全检查、落实“六个100%”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工作措施等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在建工程各方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2022年完成审核办理质量、安全报监备案项目7个,面积11.15万㎡,投资4.99亿元。监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1个,面积30.24万㎡。竣工验收1个项目,面积544㎡。共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6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2次,检查监理单位3家,检查施工企业16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的项目42次。

二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严格督促在建项目认真履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手续,加强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工作,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月”、建筑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专项活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积极与消防救援大队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工作交流学习,互相协作配合。2022年共受理办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9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项。

(4)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秩序,遏制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审核,继续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今年我局办理招标备案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共16个。

二是加强对建筑市场相关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现场联动,不定期动态抽查有关在建工程项目。 三是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劳务费或劳务人员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等不良行为的管理,有效地预防和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欠款欠薪事件。截至2022年11月底,8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347.16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5)不断强化燃气市场监管

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及燃气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累计开展燃气安全检查1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发现相关隐患问题127条,已完成整改126条。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微信融媒体平台、朋友圈、政府门户网站、小区公示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推广餐饮等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6)不断推动人防工程融合发展

一是人防指挥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6664.32万元,总建筑面积6100㎡,目前已完成人防地面应急指挥第三层,人防基本指挥所基础,信息化及电磁脉冲预留预埋等建设内容,完成投资约3800万元。二是严格依法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2022年开展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2件,开展防空地下室易地项目审批7件,共计收取易地建设费5.39万元。对新审批的项目均严格做到了“应建必建”,防止了“以收代建”,项目均符合易地建设条件。三是抓好人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督促凤凰商贸城防空地下室整改,要求云南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并按人防设计图纸启动整改工作。四是继续做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与国防教育日、国际民防日、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9月18日开展了两次防空警报试鸣工作。使人防宣传与社会宣传同步进行,极大地提高了人防宣传的效果。

(7)持续深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设经营状况,防止超期建设和投资不到位现象;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督促开发企业对已售的商品房及时进行网签,确保实际销售情况能在网签系统中及时真实地体现。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预售许可制度。今年共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宗,预售面积4.1万平方米;建立商品房现房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现售备案215宗。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实施“租售同权”制度,完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扶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8)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住户申请、受理、初审、分配入住工作,全年共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526套,同时做好公租房清退、转租等清理整改工作,清理转租178户。二是积极做好公租房扫尾竣工工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强施工组织,使项目工程主体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完成2015年续建的48套公租房扫尾工作。三是强化公租房租金征管。采取定期向租户发放缴款通知书等征管措施,积极督促租户缴交租金,对历年积欠的租金进行全面的清理追收。2022年共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825万元。

(9)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督促各项服务管理落实到位。积极做好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1.9万元。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

2.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保障困难家庭需求

严格落实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加大公租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务水平,做好租赁补贴工作。今年共完成80户住房困难户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发放资金14.4万元。

(2)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2023年棚户区、永德县棚户区带动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认真推进2022年、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和永德县物流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3)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一是编制完成《永德县绿美城市十年规划(2022年-2031年)》《永德县绿美社区十年规划(2022年-2031年)》和《永德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启动《永德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二是谋划“绿美城市”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112.4亿元。深入开展增花、增果、增绿、增水、增光、增特色风貌“六增”行动,对县城市政道路、健康步道、夜间风貌等进行提升完善,累计投入绿化美化亮化资金1.56亿元。三是谋划“绿美社区”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27.95亿元。抓实新建住宅小区绿美提升、老旧小区绿化美化改造、机关单位绿化美化建设、社区口袋公园建设等专项工作。

(4)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一是持续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根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人居办对县城、乡镇、各学校、集镇、景区、加油站、医院、各企事业单位厕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未达标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对县城公厕再次进行隔板的改造提升。

二是实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截至目前,完成大山乡、亚练乡、乌木龙乡、大雪山乡、班卡乡5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配置日处理400吨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用A/O工艺进行处理,乡镇镇区污水建设覆盖率55.56%。建成并投入使用永康镇生物净化点项目,改造实施完成大雪山乡集镇生活污水管网586米,小勐统镇、勐板乡、崇岗乡3个乡镇已完成建设场地的测量工作。2022年11月底开工建设永康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是实施乡镇镇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51.99%。

四是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建设项目。建设覆盖全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目前已选定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特许经营单位,计划2022年12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

(5)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抓好挂钩帮扶工作。2022年,我局共派出4名驻村工作队员,到乌木龙乡班卖村和勐板乡后上村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协助完成户厕改造50座,完成班洼自然村、大寨自然村2座公厕建设,扶持班卖村安装路灯30盏,累计投入资金9万余元。

二是持续推进农危抗震改造工作。为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履行单位职责,紧紧围绕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将住房保障的重心转移到巩固提升上,继续坚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做到力度不减、目标不降、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2022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0户,目前已全面完成任务建设;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元,完成兑付697万元,资金兑付率为46.467%。

三是持续做好易返贫风险户、边缘户等住房情况监测工作。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因突发事故或汛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新的群众住房安全隐患问题。

(6)多措并举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县辖3镇7乡和勐底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共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数83847栋,截至目前,我县已经完成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74栋,完成整改38栋。

(7)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严控房屋安全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于2021年12月启动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地调查全县所有城镇及农村房屋建筑的户主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代、用途、层数、建筑高度、使用状况、抗震设防基本情况、房屋实地照片等信息,共计完成全县房屋建筑普查233833栋。

(8)抓实抓好城市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永德县住建局于2022年4月20日印发了《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防洪防涝应急预案》,储备了防汛沙袋、雨具等应急救援物资1200余件,分别成立城市防洪防涝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抢险、巡查队伍53人;二是固定专人负责城市排水防涝日常清理及巡视工作,每日上报雨情汛情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汛期累计已开展6次管网及排水口的清理工作,共计开展114个工日的清掏作业,共计清理管网及排水口垃圾4.68吨;三是积极开展汛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排查出相关隐患问题11条,涉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督办问题1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及时汛期开展重点市政设施运行巡检工作,2022年城市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供水管网运行正常,城市供水水质达标合格率100%;垃圾填埋场运行安全,能够及时处理渗滤液;燃气储配站、门站运行安全,未发生城市排水安全事故。

(9)扎实推进河长巡河工作,全面提升治河管河能力

认真围绕德党河及德党河水库周边存在的倾倒垃圾、漂浮物聚集、非法围垦、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取水、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取土、弃渣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直接危害污染河湖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累计开展德党河及德党河水库巡河(湖)工作15次,其中配合河长开展巡河(湖)工作13次。结合党建团建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清河、护河行动4次,累计清理德党河及德党河水库周边各类垃圾约2.56吨。共发现相关隐患问题2项,完成整改销项2项,累计印发相关问题督办联系文件2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05,999.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05,999.1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2年8,379,633.11元)对比减少73,633.9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05,999.17元,其中:本年收入8,305,999.1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5,999.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2年8,379,633.11元)对比减少73,633.9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05,999.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05,999.17元,其中:基本支出6,505,999.17元,与上年(2022年6,579,633.11元)对比减少73,633.9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1,800,000.00元,与上年(2022年1,800,000.00元)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6,701.8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7,662.1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5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7,840.4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45.7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10302水体项目支出1,80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染防治;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4,875,974.4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交通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5,746.5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0元,较上年(2022年24,000.00元)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生类。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完成总处理水量196.5923万吨,日处理水量0.5386万吨,完成负荷率89.77%;完成COD进水浓度191mg/L,出水浓度20.9g/L,完成氨氮进水浓度21.5mg/L,出水浓度1.29g/L;COD消减量:任务329.46吨,实际完成346.05吨,完成105%;氨氮消减量:任务37.74吨,实际完成40.46吨,完成107%。

(二)专项业务类。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5%以上;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实施一批项目”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永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永德县污水处理应急调节保障工程、永德县环境监测站房、永德县人防基本指挥工程、永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永德县物流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永德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永德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永德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永德县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永康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一批在建项目,启动实施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永德县2024年棚户区改造、永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

(三)人员、运转类。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3,446.72元,与上年(2022年338,293.44元)对比减少54,846.7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调出及退休人员,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29,222,797.44元,其中,流动资产518,864,916.99元,固定资产净值578,18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779,691.0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643,025.8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909,818.80元,在建工程增加9,779,691.03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5,095.14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1,38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3.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3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公开附表中“14.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3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公开附表中“15.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3年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7.2023年我部门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公开附表中“17.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111

  
附件【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21003130923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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