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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5-03-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000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规定权限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牵头负责在管理权限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上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5.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6.负责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区划地名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

2.永德县救助管理站。

3.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

5.永德县中心敬老院。

6.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等3类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进一步做好“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继续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2.抓实项目建设,确保民政项目落地使用有新突破。2025年,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加快推进崇岗乡敬老院、永德县流浪乞讨救助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向上协调永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级论证工作;三是继续向上申报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项目。

3.抓实深化改革工作,实现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综合殡葬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完成殡葬服务领域价格治理,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得到充分发挥;强化殡葬领域乱点乱象问题综合治理,全面完成违规墓碑制售问题整治和活人墓拆除治理;进一步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疏堵结合机制,有序推进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归政府,回归公益。有力推进村级公墓(集中安葬区)建设划定工作,解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4.健全制度建设,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工作有新突破。管好用好全国儿童系统,实现精准救助,继续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任务。抓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心理服务咨询室,以购买专业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或心理健康知识辅导。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资格认证,鼓励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和建设慈善超市。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拓展发行渠道,规范公益金管理,确保福彩工作稳中求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服务人民。加强社工组织培育发展,调动和发挥好社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5.抓实服务管理,实现社会组织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突破。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改革任务,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宣传。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坚决杜绝流浪乞讨人员饿死、病死街头现象的发生。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扎实做好202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970219.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970219.8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11464.0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970219.84元,其中:本年收入40970219.8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70219.8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11464.0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970219.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970219.84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056.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1496.88,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630616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52960.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201项 行政运行3289276.01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88295.93元,其中基本工资1169004元、津贴补贴553153.44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183969元、绩效工资1170185.76元、失业保障缴费11983.7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0980.08元,其中办公费10800元、邮电费23000元、差旅费28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工会经费23380.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9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0元。

(二)2080207项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30000元

1.2025年《永德县行政区划图》更新编印经费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印刷费50000元。

2.《永德县地名志》出版补助经费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办公费50000元。

3.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专项补助经费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办公费30000元。

(三)2080209项 老龄事务支出95200元。老龄工作经费95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00元,办公费95200元。

(四)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59685.5元。

1.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3796700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6700元,其中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1956700元、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1840000元。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办公费30000元。

3.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办公费10000元。

4.婚姻登记工本费2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元,办公费24000元。

5.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书记工作津贴4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元,办公费2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党组书记工作补助津贴12000元。

6.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县级补助经费73202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2021.5元,生活补助732021.5元。

7.殡葬改革工作经费4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办公费400000元。

8.揭批查人员生活补助269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64元,生活补助26964元。

(五)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332896.8元。即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396.8元,其中原渠道退休费325396.8元。

(六)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760.51元。即工资福利支出429760.5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9760.51元。

(七)2080801项 死亡抚恤42355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55元,遗属生活补助42355元。

(八)2081001项 儿童福利130649.76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649.76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30649.76元。

(九)2081002项 老年福利3775374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5374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3185374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490000元,敬老节慰问资金100000元。

(十)20811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815620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1562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5232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83020元。

(十一)2081901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69267.36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9267.36元,救济费669267.36元。

(十二)2081902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4394497.04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94497.04元,救济费14394497.04元。

(十三)20821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48589.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8589.24元,救济费3248589.24元。

(十四)2082502项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5320元。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8589.24元,其中: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1076元、起义投诚和麻风病人生活补助14244元。

(十五)2101101项 行政单位医疗190706.23元。即工资福利支出190706.2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706.23元。

(十六)2101199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02.01元。即工资福利支出18702.01元,其中大病医疗保险缴费13330元、工伤保险缴费5372.01元。

(十七)2210201项 住房公积金322320.38元。即工资福利支出322320.38元,住房公积金322320.38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合计32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2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元,下降30.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8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永德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批次10次,公务接待人数82人,较上年减少4次114人,下降28.5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永德县民政局2024减少变化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二)上级资金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14394497.04元,保障人数28849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资金669267.36元,保障人数904人,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按比例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救助,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8815620元,保障困难残疾人5100人,重度一、二级残疾3350人,由县级财政承担,市财政从市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的5%。让困难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重度残疾人得到有效护理,残疾人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80-99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障人数7986人,月补助标准5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47916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负担,县级应配套3095373.6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5人,月补助标准500元,全年应发放补助资金150000元,县级应配套90000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高龄老年人幸福安度晚年,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经济困难老年人保障人数不低于2509人、每人每月50元,共需资金15100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负担,县级应配套490000元,让经济困难老年人及时得到保障,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6.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保障人数不低于1833人,按照中央和省级补助85%,市、县共同承担15%,市、县承担部分按1:9比例承担,全年共需资金24063624元,县级应配套3248589.24元。发挥好特困供养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保障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城乡居民死亡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奖励补助资金37967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33号),以全县总人口的死亡率与火化率计算,城乡居民火化费标准700元/人,遗体运输费补助平均1500元/人,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补助标准2000元/人测算,由县级财政承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预算收入: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

2、资产: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3、业务活动费用:行政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8480.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73.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90409.24元,其中,流动资产3440119.59元,固定资产446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623.6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678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623.32元、流动资产减少1473037.87元,无形资产减少127.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6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5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8表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5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1表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5年我部门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2表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5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0表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5年我部门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1表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0111

  
附件【永德县民政局预算公开表2025031706280267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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