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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水务局  作者:水务局  时间:2022-09-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3201000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县共实施10个水利项目工程,实现向上争取资金1.9亿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43亿元,水利招商引资7.51亿元。全县实现有效灌溉面积29.5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8.2平方公里,坡改梯850亩。水利有效灌溉保证率48.2%。有效提升了全县供水和减灾保障能力。主要抓了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投资明显提升。一是加大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见成效。在建项目上,响水河水库、忙海至忙中管道连通工程投入使用,德党河水库年内完成投资6020万元,实现下闸蓄水验收,目前,蓄水量达1550万立方米。勐哨坝水库主体工程完工,忙海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永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乌木龙河道治理工程、南汀河户等段河道治理项目(二期)开工建设。勐黑坝、班福河、扎摸、磨盘田小流域治理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崇岗乡黑龙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计划春节前全面完工。赛米河小流域、南桥沟修复治理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全县水利投资进一步加大,水利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见成效。马鞍桥水库、考腊水库完成公开招标、投资合作协议签订、项目公司组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上报等工作;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待签订合同后即可开工建设。康家坝水库至亚练管道工程、纸厂水库2个烟草援建项目于2021年11月获得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复函,正在申请第一笔烟草援建资金及招标工作,2022年初可开工建设。正在加快推动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17件项目(估算投资45亿元)前期工作,其中:永康河永康坝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德党河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前期勘察设计招标,水利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抗旱工作见成效。本着保供水、保安全的原则,坚持“先人饮、后农灌、再工业”的调水供水原则,确保人畜饮水及抗旱调度用水安全。四是加强水利工程规范管理见成效。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四制”要求组织水利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进度、环保、廉洁”十字要求。五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见成效。依法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执法巡查检查15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61份,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六是高质量完成全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强化水源工程建设、防汛减灾、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管理、引水工程等重点项目,坚持“站得高、看得远、谋得准”的规划理念,多次到市水务局和省水利厅汇报水利“十四五”规划工作,储备规划16类水利项目,估算总投资110.3亿元,奠定加快全县水生态建设、水环境治理基础。

(二)深化水利管理改革,水环境秩序更加规范。一是开拓创新,河(湖)管理见成效。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全面建立。深入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年内出动车辆34辆次,人员102人次,共排查梳理出“清四乱”问题33个,完成销号25个,另外8个正在整改落实,清理河湖库渠38件,清除垃圾1263.8吨。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永康河城镇段、南桥河永康段、南捧河赛米坝、水头水库、青树河水库共3条河流、2个水库评定为县级“美丽河湖”,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依法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工作,2021年全县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8次,出动执法车辆16辆次,执法人员44人次,实施行政处罚3起,罚款金额13万元,全县实现砂石行业税收入4600万元。河(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二是联合执法,规范水秩序。组织水政水保防汛河长水电管理单位,联合执法,依法规范水秩序,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条红线”,科学制定和落实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强化“放管服”,规范水行政审批服务管理,11个水务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民服务大厅,依法审批事项公开、公正运行,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和服务环境。三是强化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水法规,严格执行区域、行业规划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涉水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等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征收水资源费121.36万元,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巩固与拓展并举,加强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2021年累计完成40件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完成投资196万元,补助10个乡镇农村饮水抗旱资金80万元,正在实施永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目前已完成4.6公里管道架设。五是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全县行政审批手续未完善11个问题,其中:审批(核准)手续1个,用地预审手续3个,林地征(占)用手续5个,取水许可手续2个,今年来已完善行政审批手续5个,其中:审批(核准)手续1个,用地预审手续2个,水资源手续2个,除水头水库坝后电站的土地预审手续因占用基本农田暂无法办理,剩余的10个行政审批手续正在报批中。六是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市委巡察和县委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完成12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组织整改1个。同时,局班子及成员高度重视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做好水资源管理、河长制、信访安保维稳等工作。

(三)加强水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水利安全生产。一是强化防汛抗旱工作。以防大汛、抗大旱为工作重点,组建领导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加强水利工程度汛抗旱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全县建成蓄水工程18件,洪峰调节能力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用水、农灌用水及工业用水有序调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防汛抗旱平稳安全。二是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严格实行水利建设“四制”,落实建设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四不两直”开展水利安全执法检查,按程序规范要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运行。

(四)水利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把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纳入水利总体工作目标,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并与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强化责任,规范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治水、取水、用水观念,不断推进水利行业依法管理水平,并妥善处置信访案件,认真做好30件人民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落办工作,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四是压实责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开展河道、库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黑恶势力调查摸排工作。

(五)“一岗双责”推动水利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各股室干部职工学习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加强风险防范,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三是借助网站、公示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访信访案件;四是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执行纪律约束自觉性;五是突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规范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六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监督。水利干部职工政治、组织、工作纪律更加规范,执行纪律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维护班子权威,团结干事,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民主决策。二是始终把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为抓好水利工作的重要措施加以落实。健全机构,调配人员,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谋划、有部署、有人抓落实,同时注重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夜校等学习活动制度,通过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三是始终把党的组织建设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加以落实。全面摸排党员组织关系,掌握党员信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员不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等活动,强化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和党员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德、能、勤、绩、廉”选人用人要求和标准,重点对股所级干部、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代表、委员、职务职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人员进行考察,民主测评,由局班子民主集体决定,防止“带病使用”“用人唯亲”等现象发生,确保干部任用、晋升等用人准确政治导向。四是始终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防止四风反弹重要措施加以落实。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杜绝反弹,不断巩固党的作风建设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永德县水务局内设局办公室、局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资产财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规划计划股8个股级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6.45万元,占总收入的95.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05万元,占总收入的4.18%。与上年对比部门收入减少13490.59万元,下降85.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2970.4万元,下降85.63%,财政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今年用收付实现制列支,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收入减少520.19万元,下降84.55%。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化解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记去2020年收入,本年调整处理方式,故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0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1%;项目支出6250.62万元,占总支出的85.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693.46万元,增长10.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万元,增长0.4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88.85万元,增长12.38%,增加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2.31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0.4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人年均人员经费支出12.7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人年均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50.62万元,增加688.85,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其中:行政运行3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904.1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3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224.75万元;水土保持支出347.43万元;防汛支出20万元;抗旱支出55万元;农村水利支出70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287.86万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43.1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80.7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18.8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28.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对比增加745.36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争取到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9.91万元、养老缴费支出87.99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偿医疗单位部分,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6,93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94.7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904.16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3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224.76万元、水土保持支出347.42万元、防汛支出20万元、抗旱支出55万元、农村水利支出70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287.86万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43.1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98.1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18.8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28.7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15.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7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79.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永德县水务局严格控制控制公车使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2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2.2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永德县水务局严格控制控制公车使用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占60.15%;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占39.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85人(无外事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8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412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24.06万元,固定资产9886.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7157.73万元,无形资产56.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25.82万元,下降23.4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451.94万元,下降257.88%;固定资产增加5.1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821.79,增长14.0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今年用收付实现制列支,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同时导致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124.55

7024.06

9886.11

9648.45

105.96

0

131.7

0

47157.73

56.6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政府性基金结转上年28万元,2021年度收支为0万元,结转下年28万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为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32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水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附件表.XLS202209150529231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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