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来源: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2-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
|||||||||||||||||||||||||||||||||||||||||||||||||||||||||||||||||||||||||||||||||||||||||||||||||||||||||||||||||||||||||||||||||||||||||||||||||||||||||||||||||||||||||||||||||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401000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永德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协调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负责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协调做好军人服务工作。 7.负责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永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制定《永德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退役军人工作职责》《永德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召开永德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2.基层服务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覆盖”和“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组建到位,服务保障体系机构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逐步完善,保证了退役军人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3.优抚优待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年内,累计发放各类优抚优待对象资金17167人次。 4.就业创业和安置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完成符合政策性安置工作7名转业士官的安置任务。二是为退役军人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244人次;提供窗口咨询服务127人次;组织参加技能提升培训7人、职业生涯规划培训10人;发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7户140.00万元。 5.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寻找散落在外烈士墓址,共寻找到12处14名烈士,并在“9.30”全国烈士纪念日完成迁移烈士骨灰或者遗体(骸)到县烈士陵园安葬5名,投入资金7.50万元,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6.双拥工作成效明显。走访慰问驻地军警部队2场次,共发放慰问品价值16.00万元;开展“送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1场次;慰问优抚对象9401人次;走访慰问军休干部、复员干部、军转干部、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代表461人次;组织开展“9.30”全国第八个烈士纪念日永德县公祭活动,全县400余人参加;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去三等功喜报1人次,军人军属荣誉感不断提高,军政军民双拥工作融合发展。 7.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到位。一是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足额发放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离退休费的生活待遇。二是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8.军休志工作开启了新篇章。对涉永德的军休干部及遗属的信息进行登记;对我县军休干部人物、荣誉表彰、疗养情况、服务管理、军休人员活动情况及政策和相关规定等方面工作,积极展开相关资料和图片的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市退休中心编撰。 9.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认真履职尽责,干部职工自觉投身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中,时刻行动起来、紧张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建立起了群体免疫屏障。 10.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局领导高度重视,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认真对标对表,将网格化责任区划分为6个责任区,9名干部职工分片负责包保,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统一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1.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抓实信访接访工作,年内,共接待来访68批次68人次、来信0件、网上信访3件次,与去年相比呈上升趋势,所有来访、网上信访全部化解。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节点没有发生越级集访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1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0.54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项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5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50%;项目支出2,036.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2.7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在2021年底因系统原因未补缴成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15万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61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分析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项目结束。涉及发放各类优抚优待对象资金2261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主要原因分析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主要用于优抚生活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单位成立初期购买办公设备,与上年对比增加13.3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2019年单位成立时购买的办公设备经费在2021年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77.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8.30万元,固定资产8.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包括 “三公”经费包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401111 |
|||||||||||||||||||||||||||||||||||||||||||||||||||||||||||||||||||||||||||||||||||||||||||||||||||||||||||||||||||||||||||||||||||||||||||||||||||||||||||||||||||||||||||||||||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XLS20220913055425526.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