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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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2-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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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501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编委办、市委编委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乡(镇)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拟订县级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乡(镇)党政群机关和全县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意见。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乡(镇)党政机关以及县委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联系省、市驻永德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1.综合股。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性协调和督察督办;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和内部督查,督促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落实;参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中涉及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承担办机关文秘、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电子政务、信息宣传、接待联络、综治维稳、党风廉政、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委编委办主任办公会议;负责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办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关股。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党政群机关的机构改革意见,负责审核全县党政群机关行业体制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审核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意见;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量的分配调整意见;负责全县行政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牵头开展机构编制综合性、政策性调研;负责对全县党政群机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承担机构编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目标考核有关工作;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依规对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进行查处;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机构编制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机构编制信息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维护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按照规定提供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承担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按月审核工作;负责为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及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事业股。负责拟订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行业体制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意见;负责拟订全县各级各类事业编制总量分配调整意见;负责全县事业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承担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各类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初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授权登记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检验及公告等有关登记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社会服务;承担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乡(镇)党政机关以及县委编委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永德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不定级别):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审核上报,按规定提供机构编制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档案和台账的建立、更新、管理;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按月审核工作;负责为使用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审核及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数据信息;负责推进“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县级各类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相关工作;承办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严控严管,服务发展大局,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全县“563”发展计划,服务好全县“三个示范区”建设,严控严管机构编制,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①抓好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好的制度管人,用好的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和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一条例、两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多形式组织学习,提高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②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一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机构改革;二是着力推进勐底农场企业化改革;三是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全力配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专项改革工作,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③抓好机构编制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抓好控编减编工作;二是抓好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优化调整工作;三是抓好人员编制科学合理核定工作;四是抓好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工作;五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用编核准及保障工作;六是抓好人员编制挖潜和优化整合工作。 ④抓好机构编制常规管理及常态化监管工作。一是抓好精细化管理工作;二是抓好机构编制协调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四是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五是抓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和事业单位公示工作;六是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 2.立足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抓好重点专项工作。坚持政治建办、能力立办、实干兴办、文化强办、从严治办,全面落实归口管理制度,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 ①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四史”以及永德地方史等知识,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党的建设,立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实抓细党务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工作。年内,组织召开“三会一课”24次,参学204人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参学109人次;党员培训及其他各类培训5次,参学52人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会议7次;开展专题读书会、专题党课、现场教学、“党课开讲啦”“领导干部上讲台”“永远跟党走”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教育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教育活动、“红色故事大家讲”等共40次,参学462人次;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共23篇;参加网上党史知识答题2322人次;开展志愿服务8次,参加69人次;制定“民生实事计划”2件,“为民办实事清单”16件,多举措抓好落实,成效明显。 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要责任人上廉政党课制度,班子主要领导年内在单位上廉政党课1次。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内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及常规约谈共16次20人次。根据“清廉永德”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三个示范区”建设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工作。一年来,县委编办领导班子无公款吃喝、大操大办行为,无私设“小金库”行为,无违规借贷问题,无违纪违法问题,也无被追究通报情况。 ③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专项改革、办公经费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高度重视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召开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干事的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重视人才培养,督促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七彩云端等平台开展自学,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根据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作为强化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县委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文化宣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改革、人员编制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领域均无任何不当言论、不良舆情。 ⑤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法治建设,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党内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重点专项改革、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巡察、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科学预防。驻村第一书记、自然村负责人等人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乡村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外来及返乡人员摸排登记、疫苗接种等工作。 ⑦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做好挂钩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按照党建和乡村振兴“双推进”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历史、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年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12次80余人次,开展党课宣讲2场次,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场次,慰问挂钩村党员群众共10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积极协助挂钩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抓好“四好农村公路”、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以“五净一规范”为标准推进农村家庭卫生环境整治。协助挂钩村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素质提升工程、家乡规划等工作,推动挂钩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⑧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部署要求,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做好网格区及单位办公区域卫生清扫、政策宣讲、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等工作,发动网格区商户、住户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监督维护好区域卫生。同时,抓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全力助力永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⑨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按照我县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⑩抓好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坚持把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列入部门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效。2021年,无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发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非法集资行为和“黄赌毒”现象;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永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综合股、机关股。事业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永德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54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较去年减少(2020年9月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相应比去年减少;三是财政年终收回未使用的额度,调减本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5万元,占总支出的94.92%;项目支出9.74万元,占总支出的5.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76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较去年减少(2020年9月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相应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平均在职职工人数较去年减少(2020年9月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相应比去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8%。2021年人均支出16.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万元,增长1132.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加大项目申报及实施执行力度;二是财政拨入以前年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费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经费、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随之增大。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订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手册经费0.17万元,主要用于证书订购及服务手册印制; 2.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费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经费4.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燃油费、差旅费等支出; 3.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燃油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1%。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144.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2.12万元,公用经费12.10万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74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4万元,主要用于深化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费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燃油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及证书订购及服务手册印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2101101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金。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7.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数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28.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数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核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结束,下乡相对减少,相应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8.18万元,办公费0.85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委托业务费0.56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劳务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6万元,手续费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1万元,固定资产26.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本年资产总额比去年减少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消化存量资金,往来款减少,故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配置部分家具、用具、装具。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5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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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2022091404040450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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