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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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统战部 作者: 时间:2022-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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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永德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 4、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领导县民族宗教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8、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9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联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支部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活动。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职能作用,加强党外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络人士、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台侨属等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学习宣传“八月回信”精神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在单位,召开支委会议15次、支部党员大会6次、集中学习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在统战基地,召开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代表座谈会5次。在挂钩村,召开党员干部会4次、群众会10场次,走访台侨属、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少数民族代表等300余人次。统战干部和各族各界群众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中央的信念更加坚定。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统一战线各项工作 (1)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抽调5名干部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示范创建组、宣传报道组、文秘工作组、督查检查组、痕迹档案组6个工作组,先后制定了10个近攻远谋的方案,对全县创建工作目标再明确、责任再细化、措施再压实。8月18日召开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在全县范围内再次掀起创建工作热潮,8月24日召开县委第七次集中学习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重点在改善民生、宣传文化、培训干部上抓创建,全面总结提炼永德县特色亮点,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全覆盖推行“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还信于民”的“三问三还”工作机制和乡村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树立一批新亮点、培养一批新模范,全力向外界展现永德精彩、永德特色。 (2)构建政党关系和谐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与市级民主党派组织的联系对接,为民主党派调研和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做好县内民主党派成员的联谊联络,为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二是做好无党派人士动态管理和推荐认定工作,今年向市级推荐1名无党派人士;并于9月3日召开无党派人士座谈会,从而调动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支持工商联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三是成立永德县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9月3日基地在永德县职教中心挂牌成立,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党外知识分子的智慧和力量;四是组织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加座谈会,为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沟通交流拓宽渠道,搭建交流平台;五是努力助推非党干部选拔任用,全县有科级少数民族干部233名、科级非党干部100名,少数民族专技人员1043名、非党专技人员2364名(其中党外知识分子448名),其中有22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部门或乡镇正职,有5名非党干部担任部门正职。 (3)构建民族关系和谐取得新进步。一是抓基层建机制。县委在乡村换届选举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村(社区)党组织中,明确副书记为统战民族宗教协管员,负责协助上级党组织开展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在乡(镇)党委中,明确政法委员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全县共明确村(社区)统战民族宗教协管员121名,乡镇和农场管委会分管领导11名,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抓创建建平台。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4个;三是抓培训聚人心。深入10个乡镇、勐底农场管委会、县委党校、县医共体总医院举办培训班,对乡镇、县直单位部分分管领导和党员干部、村“三委”班子成员开展宣讲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4个,开展培训17场次,受训党政干部、村组干部1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四是抓项目补短板。争取扶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0万元,启动实施大雪山大炉厂大平掌、永康镇永康村忙石寨、永康镇热水塘村落水坝自然村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其它项目正在抓紧编制落实。 (4)构建宗教关系和谐取得新成绩。一是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二是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作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杜绝疫情通过宗教途径传播;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进行大检查。聚焦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组织工作力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清单都以书面形式移交给管理小组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勐板户丫新寨佛寺,责令关闭。为18个宗教场所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送吐佛寺、大平掌教堂两个重点宗教场所的排危修缮工程全面完工;四是持续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切实增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班卡骂榴寨佛寺等10个宗教场所完成“五进”宗教场所活动; (5)构建阶层关系和谐取得新突破。一是抓组织建设。把“五好”工商联和“四好”商会创建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吸纳工商联会员544个;二是支持商会发挥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支持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员39个会员企业捐款捐物208.64万元;三是搭建参政议政平台。组织28户会员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线上评议,畅通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渠道;四是深入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先后3次深入乡镇、会员企业大走访,共走访企业52户,对28户非公企业进行了履行社会责任调查,形成了《永德县工商联关于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调查报告》;五是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支持非公经济人士创新创业,助推企业发展。开展“贷免扶补”,发放贷款资金1200万元,带动就业210人;六是认真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为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做好基础性工作。 (6)构建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取得新收获。一是加强海外联谊。充分发挥台侨组织作用,深入开展“亲情连线、亲情相聚”活动,支持广大台侨属加强海外交流,接待来访台胞1批次,电话联系泰国华侨4次,不断拓展交流空间,建立海外交流新平台。与旅居缅甸果敢、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山乡忙兑村华侨张勇取得了联系,为24名多年在缅甸老街从事华文教育的民间人士协调优先接种了新冠肺炎疫苗,加强了联络联谊;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在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建立村级“侨胞之家”1个,投入项目资金2万元,召开侨联执委会议1次、开展培训1期;三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侨眷属43户,开展“送医送药送诊”活动2次,发放慰问、补助资金9万余元,受益群众500余人,让华侨、华人和台侨眷属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7)积极探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统战工作。一是广泛调研。对全县范围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情况、从业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人才数据库。全县新社会阶层人士中有市政协委员1人,县人大代表1人。确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28人,网络人士代表32人。二是加强政治引领。通过走访联络、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永德经济社会建设。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参加座谈会2场次,开展教育培训1期,受教育人数达56人次。三是创新方法。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新方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已于4月13日在永德县熠未来传媒公司挂牌,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完成选点工作。 (8)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心跟党走·携手新征程”系列活动。一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工作不断深入。结合全县统战工作业务培训会和“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培训县级宣讲团成员7名(党校1名,统战部、民宗局、侨联6名),宣讲团成员分别深入10个乡镇、勐底农场管委会、县委党校、县医共体举办培训班,对乡镇、县直单位部分分管领导和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宣讲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4期,开展培训17场次,受训党政干部、村组干部1400余人次,发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传册500余份。二是讲好统战故事。在永德县“四史”学习教育教学基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统战历史、统战故事成为“基地”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充分发动各族各界人士参与讲好统战故事,彰显统战形象,网络人士制作抖音、快手、小视屏宣传作品40余个。 (9)党史学习教育稳步推进。4月22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3次专题学习。到永德县烈士陵园、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西进部队明朗会师遗址开展“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学习体验。7月1日到挂钩村共同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部局领导分别作了专题党课宣讲,并与县医共体联合开展送医送药送诊活动,为219名村民进行体检诊断,为部分患者发放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常用药品。每星期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责任卫生区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卫生大扫除。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 (10)努力助推挂钩村乡村振兴工作。今年5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统战部民宗局侨联向挂钩村(永康镇端德村)派出3名乡村振兴工作驻村队员,积极主动熟悉了解村情,积极为挂钩村乡村振兴献计献策。统战部民宗局侨联在资金、项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为挂钩村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为挂钩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补齐项目短板,支持工作经费3万元,捐赠电脑一台,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1个、项目投资100万元。目前,干部回乡规划工作进展顺利,人畜饮水改造工程进展过半,重点水利沟渠修复、农民科技文化培训室、部分寨内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等项目编制全面完成,实现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86.78万元对比,减少102.79万元,下降26.5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底财政收回部分项目资金指标,留待下年安排使用;二是2021年退休2人,相应减少了工资及各项保险费,故今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9%;项目支出97.94万元,占总支出的23.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03.82万元对比,增加11.01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县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89万元。与上年320.49万元对比,增加3.6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2021年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021年人均基本支出16.68万元/人,与上年对比人均减少3.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94万元。与上年83.33万元对比,增加14.61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族工作专项30.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设备购置及到各乡镇示范点建设调研指导,开展民族工作接待、差旅费等费用;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等费用;3.宗教事务2.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工作及宗教工作会议等费用;4.华侨事务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侨务会议、“侨胞之家”建设、“送医送药”等费用;5.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3.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对台工作等费用。农林水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工作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383.62万元对比,增加25.28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3%。其中:基本支出246.81万元,项目支出85.74万元。 2012301行政运行0.68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生活补助。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30.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经费支出。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护)费等经费支出。 2013401行政运行246.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3404宗教事务2.93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 2013405华侨事务5.79万元。主要用于归侨侨眷困难生活补助、“送医送药”项目、侨胞之家项目建设等经费支出。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上年度项目经费列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36.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9万元,增长5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2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82.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开展示范点调研指导,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占61.11%;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占38.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各种专项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34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单位工作调研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万元,与上年13.63万元对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77.6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费增加;二是2021年到各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调研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8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07万元,固定资产85.17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6万元,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3万元(原值),增加在建工程6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中共永德县委统战部 2022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3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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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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