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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永德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09-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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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内控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永德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实工作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

2.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职尽责。一是参保扩面稳步增收。坚持以应保尽保为目标,按照“以扩面为重点,以征收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统筹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在巩固已有参保人员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参保人群,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参保情况,不断扩大参保面,增大基金规模,避免因病返贫致贫,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基金监管措施有力。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3.加大改革力度,改革取得实效。简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落实“放管服”,全面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严格落实药品集采、价格监测监管和线下备案、“两病”用药保障等政策。

4.强化政策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全县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落实两定“服务协议”,持续强化经办服务水平,加大医保基金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持续巩固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要求,紧盯政策到位不放松,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6.努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不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0个。

1.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股。

2.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规格为不定级别,不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20年8月从县产业办无偿划拨轿车一辆原值219800元,永公车管〔2019〕12号)。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7.43万元,占总收入的94.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7万元,占总收入的5.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2664.9万元增了565.7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入和2296013城乡医疗救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05万元,占总支出的13.62%;项目支出2879.79万元,占总支出的86.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266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83万元,项目支出2233.84万元),增加666.17万元,增长24.97%,主要增长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医疗救助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04万元。与上年433.83万元增加20.21万元,增长4.66%。主要增加原因为单位秧德美、张伟景到龄退休,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在上年32.83万元基础上增加5.99万元,增长29.62%,医疗保障支出在原35.22基础上增加12.55万元,增长62.08%,住房保障在上年25.48基础上增加1.68万元,增长8.3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9.79万元。与上年2233.84万元增长了645.95万元,增长28.92%,主要增长为中央直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医疗救助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1%。与上年2,576.70

万元增加583.97万元,增长22.66%,主要增长为中央直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医疗救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本单位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9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医疗保险缴费)22.8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职工大病保险缴费)0.72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652.62万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5万元、2101501行政运行383.47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7.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4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1辆),完成预算1.2万元的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共接待9批100人次),完成预算0.48万元的102.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障工作需要到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稽核,每季度或不定时间进行飞行检查,需要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0.5万元增加1.97万元,增长394%。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与去年0万元增加1.98万元,增加100%(因2020年8月从县产业办无偿划拨轿车1辆,故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与去年0.5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2%(全年共接待9批100人次,没有外事接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工作需要到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稽核,每季度或不定时间进行飞行检查,需要使用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占80.16%;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19.84%。具体情况如下:

1.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年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检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工作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100人,无外事接待批次、人次。主要用于乡镇到单位汇报工作以及市局到本县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万元,与上年29.79万元增加10.09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是随着医药服务机构增加,日常检查、稽核监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8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万元,固定资产65.33万元,无形资产1.5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部门资产总额77.7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万元,增长4.49%。其中: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17.1万元相比减少2.71万元,下降15.85%;固定资产与上年59.13万元相比增加6.2万元,增长10.49%,无形资产1.53万元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1.25

14.39

65.33

0

21.98

0

43.35

0

0

1.5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碳粉等。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73.17万元,支出173.1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永财社发〔2021〕95号);本年度不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支支出决算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301111

  
附件【临沧永德县医疗保障局.XLS202209140314035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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