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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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时间:2022-09-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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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设在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一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新精神深化改革,以坚韧意志正风肃纪,以坚强定力惩腐肃贪,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实际行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先后组织开展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动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增信心、明思路、寻对策。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找差距、抓整改、补短板,持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信访下基层·为民办实事”活动,受理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5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68件,发现并移交相关单位整改问题8个,让纪检监察工作更接地气、更暖人心。 坚持挺纪在前,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刻内涵,把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结合,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主动融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审慎高效回复换届人事方面党风廉政意见1476人次,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坚定不移惩腐肃贪。建立全员办案协作机制,统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实行联动协作、全员作战,既分头出击又整体推进,使办案力量得到最大程度释放和高效优化整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07件(次),同比增长78.3%;处置问题线索188件,同比增长39.3%;立案108件,同比增长25.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全力以赴抓好指定管辖和自办留置专案,采取留置措施8件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4名涉嫌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持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带队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将“一页纸”变成“一堂课”,以“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让更多人警醒起来铭记教训。坚持靶向治疗,注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将“上下游”“左右岸”有机联系起来,发现深层次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的形式向案发单位精准开列问题清单,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提出意见建议48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让执纪执法不失力度、更有温度,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推动实现查办案件“改”的目的、“治”的功能。 营造崇廉尚廉氛围。抓好“清廉永德”建设,全县5个单位(村)被列为市级示范点。开展乡、村两级换届后新任干部廉政培训,为新当选干部上好勤政廉政“第一课”;在全县培训工作中同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开尔行贿记》《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不断拧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螺丝钉”。做实任前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举办廉政培训班,实现对新提拔、轮岗、交流干部廉政教育的无缝衔接和全覆盖。用心用情讲好“永德纪检监察故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采编宣传稿件500余条,推送“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信息216期996条,各类稿件被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采用669条次,网络媒体的廉政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严管厚爱做到“家”。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充分发挥 政治监督坚强有力。建立专项纪律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563”发展计划、“三个示范区”建设、“9+2”重点项目、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紧盯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化运用“源头监督”“蹲点监督”等方式,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整改落实,全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在永德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实施精准有力问责,对执行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的29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敲响警钟。 日常监督全面深化。常态化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谈心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早”抓起、从“小”严起,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199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比50.8%、34.7%,监督执纪持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绝大多数”拓展。 巡察监督成效明显。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序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和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十三届县委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收官。科学谋划换届后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完成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两轮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29个,提出立行立改建议21条、工作意见建议33条。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与省委、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不断赢得群众支持与信赖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2个。毫不妥协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死守,共查处“四风”典型问题7件23人。对酒驾、醉驾、赌博等问题“零容忍”,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8人,对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审判机关判处拘役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抓好“四个不摘”和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4件,处理33人,通报曝光36批46人次。深化运用“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治力度,查处问题48件,处理63人,通报曝光39批62人次。聚焦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吸收民情信息员或群众代表参与7件信访件的核查工作,信访核查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高。统筹开展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检查、毁林种茶专项监督“回头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调查处置、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销号。 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打伞破网”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先后向全县政法队伍作廉政报告2次,组织开展政法系统警示教育11场次,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及时向组织说清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政法领域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人,采取留置措施4件4人。紧盯社会治安、教育医疗、娱乐服务等领域存在的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等方面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推进“行业清源”。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先后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27期、参加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10期。优化人员配置,将业务骨干输送到审查调查“一线岗位”,让审查调查岗位成为干部成长的“磨刀石”“试金石”。采取以案代训等方式,让“老将”带“新兵”,在实战中让干部队伍进一步坚定信念、磨炼意志、锻造作风、提升本领。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超前谋划县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对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的政治把关,乡(镇)纪委班子结构性、功能性短板进一步补齐。坚持“五湖四海”选人、“一池活水”用人,先后选调干部6人,县委提拔任用、轮岗交流纪检监察干部24人次,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县监委年度综合考核连续排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前列,机关党支部被表彰为“临沧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总支被表彰为“临沧市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机关信访室连续两年荣获“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文明信访室”称号。 坚决防治“灯下黑”。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正向激励作用,常常开展“自我体检”,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坚决做到“自身正”。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当成高压线、警戒线,习惯在规则中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坚决做到“自身硬”。 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在无私无畏、敢于斗争、坚定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动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强,专项治理力度持续增强,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反腐败斗争与经济社会发展是正向的、相辅相成的。好的政治生态就是好的发展环境,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就是发展生态上的金山银山。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市监委、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凝聚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成绩来之不易。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尽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永德,“不敢腐”的震慑仍需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和“不想腐”的自觉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位;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同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胆大妄为,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有的腐败行为存续时间较长,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短板,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作风不严不实、履职能力不强、监督执纪执法本领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共有: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信访室、组织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个巡察机构(巡察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432.51万元对比减少13.79万元,下降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度市纪委补助办公办案设备经费减少,所以总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62万元,占总支出的64.42%;项目支出842万元,占总支出的3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512.15万元对比增加854.47万元,增长56.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1年本单位本年度调入人员17名,调出11名,退休2人,共增加人员4名,所以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案件数量增加、各项巡察及监察工作经费增加;三是历年经费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4.62万元。与上年1424.24万元对比增加100.38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案件增加,导致各项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万元。与上年87.91万元对比增加754.09万元,增长857.8%,主要原因分析:案件增加,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处置问题线索188件,立案1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采取留置措施8件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人。严肃查办了“3.11”“5.11”“5.19”“8.11”“8.22”“12.29”等专案。 1.2011101行政运行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万元。 2.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0.5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83.23万元、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万元。 3.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82.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91.84万元,印刷费20.1万元,差旅费157.27万元,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498.3万元对比增加868.32万元,增长57.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案件增加、各项巡察、监察工作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8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7万元。 2011101行政运行12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94.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4.1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会议经费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0.5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83.23万元、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万元。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82.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91.84万元,印刷费20.1万元,差旅费157.27万元,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退休费18.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1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8.7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8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0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1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28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17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20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6万元,完成预算10.67万元的21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预算4.67万元的193.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机构编制及人数增加;二是主业主责范围不断增加;三是查办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大幅增加。故各项经费相应增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23.58万元增加8.12万元,增长3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14.34万元增加8.32元,增长5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9.24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2.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机构编制及人数增加;二是主业主责范围不断增加;三是查办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大幅增加。故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6万元,占支出决算数31.7万元的71.48%;公务接待费支出9.04万元,占支出决算数31.7万元的28.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和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9.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下级办案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12万元,与上年141.5万元对比减少7.38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48万元,水费1.74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4.84万元,会议费1.72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79.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6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万元;固定资产149.14万元(房屋构筑物99.15万元,车辆38.27万,其他1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0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2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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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2022091305033430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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