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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2-09-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1000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增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村委会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俗、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职能职责,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完成2180名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达100%,全面完成120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全面落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给予上门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施救22人次。积极组织参与“微笑行动”,为我县3名唇腭裂患儿提供免费手术治疗。全面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办理结婚登记1625对、离婚278对、补领结婚证197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1户。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议1场160人次。深入10个乡(镇)走访城乡低保233户、特困供养人员94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户,杜绝出现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规范处置、联防联控能力,全力助推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作用,坚定不移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时刻保持警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疫情防控演练,抽调常态化疫情防控1人,抽调强边固防突击队1人,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科学防疫。

2.发挥部门优势,改善民生福祉

认真落实社会兜底保障职责,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精准施保的思路。强化社会救助政策末端落实,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救助、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长寿补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原大队干部、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等惠民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保障对象。

3.主动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做到干部吃透政策,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宣传政策。“活人墓”去存量遏增量稳步推进,全县7384座“活人墓”,已拆除5286座,拆除率71.59%。325个违规墓碑、棺木等丧葬用品加工制售点和9个棺木制售点全部停产停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0个乡(镇)已完成6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其余4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

4.强化法制教育,综治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落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每季度深入各敬老院、殡仪馆等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检查12次。巩固平安社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自治管理中的指导作用,指导基层组织找准在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中的主体定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严守政策界限,把握重点环节。

5.抓班子带队伍,部门内生动力有效提升

认真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民政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严格执行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的末位表态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团结干事强大合力,年内向组织推荐1名职级干部,选调1名年轻同志到局机关工作,录取1名事业干部,接收安置1名转业士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包含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以及所属6个事业单位。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分别是: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2.社会救助股

3.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4.社会事务股

5.社会组织党委

所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永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站

2.永德县民政局流浪乞讨救助站

3.永德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4.永德县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

5.永德县中心敬老院

6.永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4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45.23万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后减少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二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三是财政拨款收入核算方式作了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0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42万元,占总支出的3.84%;项目支出14,043.15万元,占总支出的96.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82.79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即敬老节活动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实施,三是脱贫攻坚结束后减少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四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75万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即敬老节活动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实施。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2%,人均11.1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8%。人均支出0.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4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8.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后减少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二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0.76万元,工会征缴经费0.95万元,第四轮县级边界联合检查工作经费1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62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费242.86万元,城乡居民火化费、运尸费、奖励金67.49万元,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本费0.81万元,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经费3.55万元。儿童福利支出197.07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16.47万元,殡葬改革经费9.5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06.78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47.9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8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314.2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62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3.32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03.1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1.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7.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对比减少1769.06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即敬老节活动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实施,三是脱贫攻坚结束后减少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6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7%。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支出4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3万元、项目支出41.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68.62万元,公用经费25.61万元;项目支出中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40.76万元,工会征缴经费0.95万元。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第四轮县级边界联合检查经费。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万元,项目支出360.36万元。基本支出中揭批查人员补助和政府购买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中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62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费242.86万元,城乡居民火化费、运尸费、奖励金67.49万元,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本费0.81万元,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经费3.55万元。

(4)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万元,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部分27.81万元,行政单位退休公用经费0.65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儿童福利支出197.0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7.07万元,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7)老年福利支出116.4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6.47万元,高龄老年人长寿保健津贴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

(8)殡葬支出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5万元,用于殡仪馆运转经费。

(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606.7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6.7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资金。

(1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47.9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47.92万元,发放城镇低保资金。

(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5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58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12)临时救助支出31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4.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1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5万元,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62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1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万元,原村公所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23.32万元,农村原大队一级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33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4万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2021年度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3)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03.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3.13万元,高龄老年人长寿保健津贴县级配套资金。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支出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1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8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作了相应调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1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逐年递减15%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占62.94%;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37.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社会救助工作、社会事务管理、会组织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接待14批次12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分析是差旅费和工会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5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1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78万元,固定资产109.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20.1

1009.78

109.67

37.48

41.54


30.65



0.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3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3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638.74万元,下降94.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二是财政拨款收入核算方式作了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与上年对比减少89.13万元,下降34.47%。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是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资金5万元,二是儿童之家补助支出4万元,三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支出4万元,四是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支出2.1万元,五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5万元,六是县级护理型和三年行动计划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资金36.7万元,七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支出67.7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401111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民政局.XLS202209130313330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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