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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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09-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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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1000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是政府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主管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 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 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 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 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和分析工作。 6. 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和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 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实施产业扶贫开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认定等工作。 8. 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 承担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及贫困退出工作,统筹做好县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际考核工作。 10.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 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主基调,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制定《永德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永巩固振兴组办〔2021〕2号),并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部署培训会议,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原则,精准识别“三类人员”。“三类人员”监测对象帮扶工作扎实开展。二是着力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用好“云南省救助平台”APP,借助防致贫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机制,对“三类人员”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目前全县“三类人员”监测对象全部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因材施教,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强化保学措施,实行密切监控跟踪管理,一对一进行疏导辅导,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目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失学学生。完成3500户农房抗震改造,受理并办理完成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关于农危房申请改造事项26件。全县10个乡(镇)、118个行政村(社区)、1个农场饮水安全困难问题全面解决。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加大安置区帮扶产业项目投入力度,加强搬迁群众就业培训服务及稳岗资金使用,实现易地搬迁安置区劳动力转移就业472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73人。五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编制印发《永德县扶贫项目资产认定及后续管理工作方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资产登记确权,对公益性、经营性、到户类三类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理清资产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受益)权和管理责任”的“三权一责”明确到县、乡、村、户。系统中已录入形成资产项目1170个,资产实际总投资269847.9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县乡村振兴局内设“四股”分别是综合股、行业扶贫股、社会帮扶与帮扶协作股、督查考评股;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世行/英国混合贷款永德县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目前,县乡村振兴局实有人员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综合股股长1名、行业扶贫股股长1名、社会帮扶与帮扶协作股股长1名、督查考评股股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2名(含机关工勤岗位1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乡村振兴局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在推进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作用,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和贫困乡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总体目标,着力推进责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实”,全县农村贫困人口逐年有效减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2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9万元,下降25%,减少的原因在于全县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拨入的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减少,近几年疫情防控支出较大,财政负担重,缩减办公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65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17%;项目支出2,385.19万元,占总支出的89.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24.43万元,增加原因是财政局通知消化历年预拨项目款,加大支出2084.64万元,导致2021年支出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23万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政府财务负担较重,响应国家号召缩减办公经费,节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5.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94.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收到财政局通知消化往年预拨项目款,加大支出2084.64万元。当年的实际支出为300.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第4季度、2021年1-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资金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24.43万元,增加原因是财政局通知消化历年预拨项目款,加大支出2084.64万元,导致2021年支出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58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消化往年财政预拨项目款2084.64万元;用于发放2021年第4季度、2021年1-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00.5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补助201.0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3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招2名工作人员,加大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6万元,增长7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6万元,增长7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乡村振兴考核增多,下乡较多,车辆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1年单位乡村振兴下乡、出差参加会议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招入2名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了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德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3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54万元,固定资产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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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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