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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  作者:  时间:2024-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01000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和急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通过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到医共体管理改革,卫生院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治疗,能顺产接生,能开展一般手术。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风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与党中央及各级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支出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加强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加强医务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2.医德医风建设

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仔细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健全医患沟通渠道,加强医患沟通,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建立健全医院“廉政、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及质量。持续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现象,提升医院综合满意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认真、仔细对每笔凭证严格把关、核对、核实,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纪行为。

4.医保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加强医保政策培训,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大医医保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医保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

5.医疗质量管理

持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修订制定完善各岗位制度,加强医疗平安责任意识,杜绝医疗责任事故。严格掌握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养,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内部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力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选派优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补充我院护理、药剂、检验岗位紧缺人才,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8.村医管理

加强村医日常监管,定期到村卫生室对诊疗工作、医保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重点对处方规范书写、门诊日志、药品采购、配备、进销存、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合理用药、医疗废物、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医保报销、老年人管理、0-6岁儿童管理、孕产妇管理、慢性病随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整洁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村医规范开展诊疗工作、医保报销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加强村医培训,结合村医月例会和日常督导检查,重点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断用药、门诊病历书写培训,医保信息系统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服务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住院综合科、中医科、护理部、放射室、B超室、化验室、公共卫生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纳入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

纳入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制原因是:卫生院车辆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前年度购入的救护车已年限久远,无法正常使用,但未报废,考虑车辆出行安全问题,2021年又新购1辆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收支,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经费收支,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66826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7561.19元,占总收入的55.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89783.44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41.8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922.33元,占总收入的2.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3049.13元,下降8.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185.97元,增长3.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769802.14元,下降21.6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7567.04元,增长20.6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增加,事业收入减少原因是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公共卫生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8190007.92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067.91元,占总支出的84.45%;项目支出1273940.01元,占总支出的15.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0406.00元,增长9.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599.46元,增长8.17%;项目支出增加207806.54元,增长19.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专用材料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6067.9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2599.46元,同比增长8.1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和专用材料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2640.16元,占基本支出的7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3427.75元,占基本支出的27.52%。2023年度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91138.91元,人均公用经费为34607.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3940.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7806.54元,同比增长19.49%。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减少23696.69元,同比下降3.47%;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减少252486元,同比下降89.89%。主要原因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增加和新冠疫苗补助资金增加,故本年内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新冠疫苗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金额225315.71元;

2.艾滋病防治工作补助资金支出金额5220元;

3.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补助资金支出金额5400元;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金额28405元;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支出金额349657.54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金额659941.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650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0%。与上年相比增加208688.17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13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比上年同期增加127742.11元,同比增长147.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3055.75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278.08元,死亡抚恤支出68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115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1%。比上年同期增加61650.06元,同比增长1.7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支出763541元,津贴补贴支出237969元,绩效工资支出1438328.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1034.4元,工会经费支出13807.9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116.13元,基本药物生活补助支出221286.71元,突发公共卫生专用材料156094元,基本公共卫生劳务费支出548981.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比上年同期增加19296元,同比增长9.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12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9492717.06元,其中,流动资产3759349.01元,固定资产4578898.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04656.82元,无形资产49812.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287.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4011.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30212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01111

  
附件【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70905290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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