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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09-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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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字〔2019〕32号)规定,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调配(转移)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一是搭建平台稳就业。充分发挥“一社双绑”劳务输出机制和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7298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369人次,全县省外务工达39236人次,全年实现务工收入20亿元。二是兜牢底线保民生。聚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建立见习基地11家,开发见习岗位250个,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5080个;实现新增就业人数385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4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38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39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3%。三是持续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创建就业帮扶车间24家,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就业963人。发放“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388户69760000元。四是强化培训提技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31人,开展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大赛1期;深入开展“技能临沧”行动,建立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创建产业工人创业孵化基地及产业工人创业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7期5980人次(脱贫劳动力3183人次)。

2.抓好福利待遇,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日趋完善。办理退休业务136人,事业人员病故或死亡后丧葬抚恤费用业务45人,事业工作人员调动后工资转移介绍信审定手续223人,测算审定新参加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144人,年度增工资5942600元,审定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新工资标准11人,年度增工资7300元,办理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工作5447人,年度增资7980000元,审批各类机关工人、事业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6927人次,年度增工资9612100元,审核财政统发各类人员应发工资68974人次574087000元。

3.推进民生保障工作,社会保障水平稳中有进。一是抓好参保扩面。目前,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0145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9801人,企业职工参保13065人(不含退休3341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6507人(不含退休2310人),工伤保险参保20131人;失业保险扩面10641人。二是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52801人73906800元,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339人99445700元;支付死亡丧葬抚恤费及个人账户清退49人2213000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2310人160178900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2人5947600元。三是基金征缴持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79848100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4451300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2691800元。四是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落实贫困人口代缴政策。全县低保特困三级残疾人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598人,兑付代缴资金964260元。五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序推进。认真把关用地单位上报的审核意见,新征地项目实行“先保后征”。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1080人,兑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851人6854400元,发放待遇213人268800元。六是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361670张。

4.抓好内控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严格执行《云南省会计经办机构财务对账报告规定》、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做好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健全并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强化“一事双岗双审”;抓好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工作;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完整率”达100%;加大生存认证工作力度;认真开展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

5.做好人才引育工作,强化人才支撑。一是克期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2022年度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共计4917人,其中:评定优秀709人;2022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共计140人,其中:评定优秀35人。二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各项招聘任务。共招聘五批次100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1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人,安置退役士官11人,定向招聘村干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安置免费师范生2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三是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常规工作。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核定工作,发放专技岗位卡372个;完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1290人;完成2023年度表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推荐市贴人选2人;协助天卫农业有限公司申报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向上级推荐评审高级职称606人,中级职称196人,初级职称67人。四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公开招录聘用、人才引进等183人次的干部人事档案归建档;完成年度考核表、职称评审和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表等16000余份材料归档。

6.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2023年进入企业宣传10次,悬挂标语1条,发放宣传手册830份,现场咨询360人次。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全县共有用工单位475户,签订劳动合同7660人,当年新增用工备案62户,用工人数58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推行签订电子劳动合同4户17人;将12户企业纳入新注册用工服务企业,对7户企业进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推动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12份;联合其他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件,涉及6人18600元。三是做好薪酬调查工作。替换部级样本企业1户,替换省级样本企业3户。四是做好2023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有关工作。评选出4户“和谐企业”。五是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检查规范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含暂停项目)19个31家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18000人。六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落实机制。转交根治欠薪成员单位办理5件。七是开展“稳薪行动”专项行动。排查政府和国企工程建设项目8个,排查非政府投资项目(企业)6个,发现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846000元,96人次。八是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专项整治“安薪行动”专项行动。排查政府和国企项目31个,发现并协调解决拖欠工资项目2个,576人次2600650元。九是认真受理投诉案件。共接收来访、来电及上级转办投诉案件共接受日常投诉472件,已全部化解,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9060000元。十是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

7.抓好基层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业务232人;制定并公布永德人社“跨省通办”办事指南30项;完善人社领域高频“一网通办”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清单190项;处理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工作门户平台营商投诉2件;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采集1058800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住建局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曹姐婚姻介绍等9家企业开展检查;助力企业平稳经济,为314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降费减负6289700元,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18家降费减负19744900元;开展“局长走流程”2次,组织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8.抓好驻村工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先后安排3名第一书记,6名驻村工作队员(户丫村1名),深入挂钩的忙东村、亚练村,兔乃村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按月开展遍访脱贫户和监测户工作,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8个,争取经费70000余元。1名驻村工作队员被省级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同时配合挂钩村做好绿美、产业发展、党建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信息网络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事调配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档案管理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永德县社会保险中心(未独立核算)

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永德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7666281.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66281.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365141.14元,增长4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65141.14元,增长45.62%;其他收入减少700000.00元,下降100.00%。收入合计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故本年收入比去年增多。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沪滇劳务协作资金通过财政部门收支,不存在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212112.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1884.62元,占总支出的17.53%;项目支出48010227.81元,占总支出的82.4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17571.68元,增长43.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299.59元,下降3.48%;项目支出增加17985871.27元,增长59.90%;2023年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故本年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人员减少多发生在上半年,下半年才开始增加人员,故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01884.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6727.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5157.56元,占基本支出的5.15%。2023年人均工资水平141109.91元/人/年。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68299.59元,同比下降3.4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人员减少多发生在上半年,下半年才开始增加人员,故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99785.71元,同比下降3.9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人员减少多发生在上半年,下半年才开始增加人员,故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1486.12元,同比增长6.3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到所有乡镇开展两保催缴、扩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开展专场招聘会等专项业务活动增多;二是年内本单位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次数较上年相比增加,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10227.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85871.27元,同比增长59.9%,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上海市对口支援临沧劳务协作专项资金支出10000元,2、其他预算项目其他经费支出1480.8元,3、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7445000元,4、稳定就业项目资金支出6705580元,5、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4396000元,6、2022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70元,8、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专项资金43700元,9、2022年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支出180000元,10、“美丽公路”建设资金100595.8元,11、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0000元,12、2023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546926.05元,13、2023年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364500元,14、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补助经费54200元,15、就业服务工作经费50000元,16、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68470.87元,17、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93000元,18、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资金240667元,19、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56313.8元,20、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689800元,21、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54625元,22、2023年县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53563.49元,23、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0000元,24、其他预算项目其他经费82000元、25、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专项经费120000元,26、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29034元,27、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57915元,28、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资金770000元,29、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272300元,30、2023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奖补资金51445.56元,31、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专项经费50000元,32、2021年贷免扶补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130元,33、2023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182200元,34、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120710.44元。年内各项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0035.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增加18205495.08元,增长45.63%,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新增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跨省外出务工补助资金等;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故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5549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1%,比上年同期增加5982585.02元,同比增长18.89 % 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到所有乡镇开展两保催缴、扩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开展专场招聘会等专项业务活动增多,二是年内本单位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次数较上年相比增加,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比去年增加;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增多,导致本年度就业补助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基本支出8919134.67元,其中:2080101 行政运行支出6522198.13元,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1921.45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5015.09元,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支出;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10000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支出。项目支出28736362.31元,其中: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2000元,用于其他预算项目其他经费项目支出;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50667元,用于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资金、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支出468470.87元、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2762880元、2080711 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64500元、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支出1190000元,用于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央直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67844.44元,用于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补助经费、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专项经费、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专项经费、2021年贷免扶补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00元,用于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208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比上年同期增加70187.4元,同比增长14.56 % 原因是2023年支付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9559.35元,而2022年无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大。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52086.95元,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3578.16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508.79元,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930678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3%。比上年同期增加12191815.66元,同比增长171.35%,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45000元,用于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145000元,项目支出19161788.90元,其中:2130599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969000元,用于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资金项目支出;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6141343.34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130899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1445.56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56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比上年同期减少39093元,同比下降6.26 %,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人员减少多发生在上半年,下半年才开始增加人员,故缴纳住房公积金较去年减少。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85663元,其中: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585663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除了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以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元,决算为817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31%。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629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99%,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决算为18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支付接待费647元、开展创建“无欠薪”企业市级复核工作支付接待费1045元、市级帮助调查尹东同志工伤认定支付接待费741元、召开2022年及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沪滇劳务工作培训会议支付接待费9438元、协助调查非法使用童工案支付接待费395元、开展人社重点工作综合调研支付接待费970元、协助凤庆县人社局办案支付接待费1513元、市保密局考核工作人员支付接待费745元、开展2022年度国家对省保障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迎检工作准备情况实地督导支出接待费3306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元,支出决算为817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629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决算为18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到所有乡镇开展社会保险催缴、宣传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摸底调查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二是由于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决算数增加50915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437.25元,增长10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单位2022年及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决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287.25元,增长49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50.00元,下降36.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到所有乡镇开展社会保险催缴、宣传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摸底调查等专项业务增多,下乡次数较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二是由于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元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沪滇劳务协作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创建“无欠薪”企业市级复核工作、市级帮助调查尹东同志工伤认定、召开2022年及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沪滇劳务工作培训会议、协助调查非法使用童工案、开展人社重点工作综合调研、协助凤庆县人社局办案支付接待费、市保密局考核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157.56元,比上年增加31486.12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到所有乡镇开展两保催缴、扩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开展专场招聘会等专项业务活动增多;二是年内本单位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次数较上年相比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三是年内本单位公务员新增人数多,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1599228.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687.79元,固定资产9115540.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0000元,无形资产559000.4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68875.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976.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59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3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21.5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1111

  
附件【永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305172437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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