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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作者:  时间:2024-09-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德、法治永德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4.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学研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政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县委“563”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的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统筹协调抓落实,增强本领勇担当,全面从严建队伍,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政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二是聚焦安保维稳主线,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三是狠抓巡视整改,平安永德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五是聚焦精准普法,法治保驾护航作用有效发挥。六是狠抓“两个革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纵深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办公室,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按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3160.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160.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3349.27元,增长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349.27元,增长5.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财政拨入抚恤金242984.00元;二是2023年财政安排消化“美丽公路”预拨经费14783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478160.62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926.27元,占总支出的80.18%;项目支出689234.35元,占总支出的19.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3343.27元,增长6.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8586.87元,增长10.66%;项目支出减少65243.60元,下降8.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入抚恤金242984.00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安排下沉到基层,由各乡镇和政法各部门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8926.2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586.87元,同比增长10.66%,变动主要原因为2023年政法委新增4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9854.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071.36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9234.35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一是综治维稳工作支出486402.35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全面从严建队伍,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政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二是消化预拨经费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金和“美丽公路”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32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5%。与上年相比增加55511.27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财政拨入抚恤金242984.00元;二是2023年财政安排消化“美丽公路”预拨经费14783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947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5%。比上年同期减少291945.80元,同比下降10.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安排下沉到基层,由各乡镇和政法各部门列支。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1998067.99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780496.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384550.71元,资本性支出171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7224.00元等;二是项目支出中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486402.35元;三是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38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1%。比上年同期增加357441.69元,同比增长372.55%,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拨缴增加以及抚恤金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35535.52元,退休干部慰问1500.00元,退休费73366.25元,抚恤金24298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54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比上年同期增加11289.38元,同比增长8.41%,增长的原因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771.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73.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比上年同期减少21274.00元,同比下降9.97%,下降的原因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决算为668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元,决算为40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14%,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00.00元,决算为25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86%,完成年初预算的67.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接待市委政法委到永德调研工作2次接待费1200.00元,接待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五工作组工作、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十六工作组、县(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挂钩督导组等工作接待费19856.00元(因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省、市两级共开展了5轮多次到永德督查、调研工作),接待市委政法委到永德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接待费500.00元,接待市平安建设命案防控督察组接待费395.00元,接待市扫黑办到永德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接待费983.00元,接待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察组接待费300.00元,接待市委平安办到永德开展“四项工作”督导工作2次接待费1950.00元,接待市委政法委见义勇为慰问接待费170.00元,接待市平安办维稳安保督导工作接待费300.00元,接待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3年第二次专项督查接待费250.00元,接待市维稳工作调研督查接待费395.00元等接待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8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0.00元,决算为40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00.00元,决算为25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01.00元,下降18.3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700.00元,下降30.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部分修理费用还没有结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9.00元,增长1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专项整治工作,省、市两级共开展了5轮多次到永德督导、调研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到我县开展工作指导、检查、验收、学习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事项主要是接待市委政法委到永德调研工作2次接待费1200.00元,接待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五工作组工作、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十六工作组、县(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挂钩督导组等工作接待费19856.00元(因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省、市两级共开展了5轮多次到永德督导、调研工作),接待市委政法委到永德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接待费500.00元,接待市平安建设命案防控督察组接待费395.00元,接待市扫黑办到永德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接待费983.00元,接待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督察组接待费300.00元,接待市委平安办到永德开展“四项工作”督导工作2次接待费1950.00元,接待市委政法委见义勇为慰问接待费170.00元,接待市平安办维稳安保督导工作接待费300.00元,接待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3年第二次专项督查接待费250.00元,接待市维稳工作调研督查接待费395.00元等接待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071.36元,比上年增加4713.76元,增长2.20%,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67840.74元,其中,流动资产8542.52元,固定资产259298.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921.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917.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2023年度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政法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县委“563”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的作用,旗帜鲜明讲政治,统筹协调抓落实,增强本领勇担当,全面从严建队伍,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政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1111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模板(决算报表,资产使用情况表和绩效表)202409241012564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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