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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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1001000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统计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永德《统计经济参考》,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县级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全县县域经济、园区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指导统计干部开展统计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统计资料研究和开发交流。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1)年末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事业编制人数10人,与上年年末编制人数18人一致,与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编制数相同。 (2)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8人,与上年年末在职职工21人相比减少3人。减少原因:因工作需要,公务员调出2人、调入3人,事业调入1人,公务员退休2人,事业退休1人。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1人,上年实有退休人员8人,年内死亡1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效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干部职工会及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载体作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努力建设一支新时代充满活力、充满战斗力的统计铁军。 (2)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善组织建设,规范党务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思路、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党费标准,每月党费日及时收缴党费。二是抓学习重落实,提升党员素质。精心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代和新使命的需要。严格落实月有主题、季有安排、年有计划的要求,扎实组织“5+X”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内召开支委会10次,支部党员大会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三是抓党建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业务水平。按照县委组织部各项工作要求,对照基层党建任务工作清单,按照党建“五基本要求”,常态化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巩固提升支部各项工作。四是抓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政治生活,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触思想、触灵魂,全面进行政治体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党员培训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一是传导责任压力。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2023年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党组书记上下半年分别2次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根据职能职责向党组书记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廉洁自律进行表态发言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12次。二是强化思想教育。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3次,党组成员上廉政党课1次,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方案、建立流程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精准查找岗位风险点,对标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永德县问题整改工作。向县委巡视整改办上报《永德县统计局巡视整改方案》和《永德县统计局巡视整改工作总结》,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省委巡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真实整改,务求实效,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抓实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 3.全面落实统计职能职责。 (1)优化统计服务和监测。一是强化统计预警分析。加强对GDP、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监测,强化向上汇报、横向沟通、入企服务,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强化预警分析,按月撰写发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初步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2980万元,同比增长3.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67571万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53854万元,同比下降0.1%;第三产业增加值341555万元,同比增长3.9%。二是强化数据发布提供。有效发挥统计部门信息咨询职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通过统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资料,编印《2022年度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向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260余次,为社会各界决策提供统计依据。三是强化统计服务。落实服务企业要求,坚持“一对一”“面对面”的开展企业统计服务工作。组织各专业人员,入企开展日常统计、升规升限、项目入库等业务指导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150余次。按照“先进库,后报数”的原则,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154个(含房地产投资项目1个);完成“四上企业”入库25户(工业6户,建筑业1户,房地产业1户,批发业3户,零售业9户,住宿业1户,服务业4户);完成贸易业大个体户入库29户(批发业5户,零售业15户,住宿业1户,餐饮业8户)。 (2)抓实统计基础业务。一是依法做好报表统计。按照各专业方法制度,严格落实“联网直报”要求,扎实开展报表的收集、审核、上报,做到“即报即审”,及时查询回复。二是强化经济形势研判。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经济运行情况,与各行业主管部门适时会商、座谈,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同步反馈行业部门。三是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组织工业、贸易业、服务业、建筑业、投资等专业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要求调查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如实填报统计数据,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3)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沟通、配合,联合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我县10户企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检查对象依法设置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等情况开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抽查对象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企业(单位)指定了统计负责人,配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硬件设施比较完善,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电脑,企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填写准确、完整、规范,报表都有负责人签名和企业盖章,没有发现有涂改数据的现象,统计报表归档相对规范,不存在行政干预报数情况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情况。 (4)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统计开放日,“五经普”宣传为契机,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粘贴宣传标语,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认知,营造了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4.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统计干部综合素质。 大力培养适应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干部调训、职工轮训、输送优秀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等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年内,1名领导干部参加县委组织的中远海运集团2023年云南永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1名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跟班学习,安排投资、工业、能源、贸易业、服务业等专业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统计部门举办的系列培训班,促进干部职工多岗位锻炼,全方位成长。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统计职称考试,目前,通过统计师及助理统计师考试的领导干部分别为3人、1人。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云南省公务员云课堂学习、学习强国APP等各类学习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引导统计人才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政治素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时代统计大讲堂活动,切实提高统计干部的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永德县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为期3天的永德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统计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参训人数102人次;举办为期2天的永德县统计业务培训班1期,参训人数262人次;各专业开展业务培训300余次。 5.扎实开展好“五经普”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永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工作。二是强化人员保障。从市场监管、税务、交通、水务等行业部门抽调10名业务骨干到县经普办集中办公,为全县“五经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本着实事求是、力求节约的原则,做好全县“五经普”经费预算,其中,列入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95万元。目前,已安排普查经费49万元(其中下达乡镇“两员”补贴15万元),县乡办公设备已按要求配齐。四是强化普查宣传。坚持将宣传贯穿经济普查工作全过程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利用地标性建筑滚动播放视频、融媒体、抖音、微信、政府网站、广场电子屏、部门电子屏等加强对“五经普”的宣传,制作宣传标语横幅24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2次,3650人次,累计发放告知书25000份、宣传材料60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知晓、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部门联动。适时组织召开永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个转企”及“升规纳统”等问题。加大“个转企”力度,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六是抓实普查小区划分及“两员”选聘。全县共划分普查区123个,普查小区255个,标绘建筑物15938个;选聘普查指导员81人、普查员316人,共计397人。七是注重能力提升,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有针对性地重点难点培训,县、乡两级共组织“两员”培训25场次1244人次。全县清查单位底册共有经营主体30660户,其中,法人(产业活动)单位5780户,个体户24880 户。目前,已完成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核查上报5780户,已核查占比为100%;个体户核查上报24880户,已核查占比为100 %。 6.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继续派驻3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协助开展工作3批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二是助推绿美乡村建设。以西山脚自然村为示范点,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协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园”建设、“五净一规范”等各项工作。三是与村“两委”班子共同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研究产业发展布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协助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57亩,交售烤烟690.12担,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协助建强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协助配合村党组织开展好各项支部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与监测股、投资统计股、产业与能耗统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永德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未独立核算) 2.永德县统计数据处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永德县统计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89002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5023.84元,占总收入的98.07%;2023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2583.77元,增长16.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7759.34元,增长15.01%;2023年度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44824.43元,增长148.5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故项目费用及市统计局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006268.86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665.79元,占总支出的82.64%;项目支出695603.07元,占总支出的17.36%;2023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0898.40元,增长9.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113.08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退休人员,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72011.48元,增长114.96%;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故项目增多,经费增长。2023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0665.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3000.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665.29元,占基本支出的6.5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833.36元,人均公用经费12092.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603.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2011.48元,同比增长114.96%;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故项目增多,经费增长。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县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美丽公路”建设资金147918元,主要用于“美丽公路”建设资金兑付。 2.病故职工专项补助资金222252元,主要用于单位谢琼芳同志病故后的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兑付。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154260元,主要用于永德县统计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4.永德县统计局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专项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存量资金消化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对22名职工的奖金预付。 5.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项目资金30200元,主要用于永德县统计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采购设备费用。 6.专项统计业务资金60973.07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统计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807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5%。与上年相比增加210976.32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一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244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3%。主要用于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2063122.20元,其中:基本工资742298元、津贴补贴547905.4元、奖金207691元、绩效工资565227.8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39126.41元,其中:办公费30209元、印刷费20000元、邮电费15149元、培训费76946.28、差旅费32503元、公务接待费5608元、劳务费43912.73元、工会经费1674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用于存量资金消化预付22名职工综合考评奖励金。(4)资本性支出702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051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经费等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457756.9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0573.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77183.54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762.71元,其中:退休费220510.71元、死亡抚血金2222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84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030.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10.2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17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决算为1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元,决算为56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85%,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主要用于统计工作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经普工作业务开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5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统计工作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经普工作业务增加,故接待支出增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562.00元,下降5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210.00元,下降6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48.00元,增长89.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开展普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工作调研、执法监督检查、经普工作业务开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393.34元,比上年减少15419.86元,下降8.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有人员退休,2023年的平均人数小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13700元、差旅费15102元、公务接待费2500元、劳务费17792.94元、工会经费16748.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69975.56元,其中,流动资产352058.48元,固定资产211950.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66.4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0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9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元。2023年度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 95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1001111 |
附件【永德县统计局2024092303535765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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