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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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0301000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永德”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有关措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政策,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市、县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承担永德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永德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永德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永德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永德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以及市发改委的支持帮助下,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强措施、突重点、抓落实。全县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绿美建设、粮食安全、新能源产业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对标对表,抓好经济运行。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3%。 2.铆足干劲,抓好投资带动。坚定不移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1.16亿元;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73个、完工项目24个。 3.强化向上争取,助推项目落地建设。永德县储备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投资项目22个,总投资33.22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8.65亿元。已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5个,下达资金12137万元,已下达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个,下达资金100万元,下达“骏马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个,下达资金180万元,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1个,资金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获发行。 4.紧扣重点,抓好规划引领。一是组织全县相关单位配合开展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按程序上报市“十四五”规划办。同时,结合实际形成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已上报县人民政府,按程序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已审议通过。二是按月、按季度上报永德县纳入“五城共建”重点县推荐相关材料至市发改委,完成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县人民政府已印发。认真做好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工作报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研究主城区规划优化提升问题,形成相关工作情况材料上报县人民政府。 5.强化要素保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一是优化项目受理、开标、评审等环节服务流程。制定完善操作规范,实现网上开标率达100%。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33个,预算金额90543.46万元,交易金额89726.90万元,节约资金816.56万元,节约率0.98%。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交易10个,预算金额4903.64万元,交易金额4726.90万元,节约资金176.74万元,节约率3.6%。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个,拍卖起始总价382.11万元,成交金额387.27万元,增值金额5.16万元,增值率2.43%;完成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项目5个,挂牌价金额4608.83万元,成交金额4608.83万元。提供评标主场服务41场次,客场服务32场次,专家评标249人次。推进企业入驻“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113家,上架商品431件,完成电子卖场交易938.55万元,实现对入库供应商和上架商品的动态化管理。全县共有经营主体31914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97户,千人拥有企业14户。2023年经营主体净增5887户,完成任务的100.32%;个体工商户4738户,完成任务的98.15%;“个转企”完成137户,完成任务的102.23%。二是扎实开展信用环境建设。牵头开展联合奖惩、信用监测、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修复等各项工作,按照“应归尽归、应录尽录”的原则,切实提升我县信用信息数据数量,夯实数据基础。今年以来,永德县各类信用信息累计入库245.13万条,发布“信用中共(临沧)”信息稿16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用核查,年内核查企业信用200家。定期召集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进行座谈或深入部门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及安排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组织集中培训5次,150余人次。三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通过云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421个,已赋码421个,总投资112.60亿元,实现在线平台申报办结率100%。制定完善操作规范,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网上开标率达100%。 6.优质服务,抓好新能源产业发展。全县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22个(含集中式18个,储能电站1个,分布式3个),装机容量1651.37兆瓦(含分布式52.37兆瓦),目前已备案项目14个。其中:纳入全省2022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项目5个(集中式)均已开工建设,合计装机容量495兆瓦,计划总投资21.4亿;纳入全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项目1个(集中式),计划总投资6.5亿元,于2023年10月份开工建设;3个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其中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7月31日完成首批并网投产;永德县永康镇临沧坚果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于2023年8月26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容量5.9994MW)。计划申报2023年第二批和2024年建设清单项目10个,合计规划装机容量1072兆瓦,项目录入云南省能源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后争取纳入省级项目建设清单。 7.守牢底线,抓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全面完成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永德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全面完成,1#2#仓库已经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定期对粮食供需平衡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检查,确保粮食流通正常、食品质量良好;对国有粮食企业购、销、存业务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应急物资保管与发放,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及时满足救灾需要。起草上报2023年度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自评报告。 8.围绕示范引领,抓好绿美建设。一是开展2022年度考核工作。积极组织9个领域牵头部门,及时完善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市级考核。二是配合开展市级绿美培训。全力配合市级光荣榜、曝光栏的选取、拍摄工作,共配合完成四期。已发布的三期中,永德县共有14个建设点登上市级光荣榜,共有14个建设点被列入曝光栏,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开展绿美点位调度工作。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点位调度工作的通知》精神,2月底开始,组织县级各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及勐底农场,通过培训、现场督导等方式,全面开展2023年调度摸底工作,全县共摸底点位746个,计划投资7671.44万元,已完成投资7671.64万元,完成比例100%;计划完成绿化面积80.57万平方米,已完成80.87万平方米,完成比例100.38%;计划植树53.26万株,已完成53.51万株,完成比例100.47%。 9.做实数字经济基础工作,着力开展“数字永德”建设。数字经济类在库项目3项,总投资22277万元,完成投资2350万元。 10.统筹做好价格、能耗双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一是发挥价格收费管理职能,保障物价平稳运行。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价格政策,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及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月报工作;建立完善永德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永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条件;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情况、农户存售粮、晒青毛茶、生猪直报、生猪月报等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审核、系统录入及分析上报工作。二是能耗双控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参加《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培训会议》,上报《永德县“十四五”期间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永德县2021-2022年节能工作自评情况报告》《永德县“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中期评估自查报告》。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整改,已函请市发改委对整改问题给予组织开展市级验收销号。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两高”项目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三是全力做好能源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上报2023年各企业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与大勐统电站和5户新能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督查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传达安全生产通知142份并要求相关业主组织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受益人数达百人以上。我局共出动检查63人次,对大勐统电站和6户新能源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问题隐患39处,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完成2023年度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台账填报,形成2023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报送县委改革办。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参加2023年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政策培训,完成了2023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填报工作,并按时提交市发改委审核提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和社会建设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体改规划资环股、行政审批股、基础能源股、扶贫产业和辐射中心建设股、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价格收费管理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永德县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2.永德县数字经济中心(未独立核算)。 3.永德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有3个下属事业单位但不独立核算。 纳入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96861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68616.65元,占总收入的8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25317.55元,增长96.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25587.44元,增长74.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999730.11元,增长1111463.97%。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死亡抚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拨入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095603.26元。其中:基本支出5794923.70元,占总支出的21.39%;项目支出21300679.56元,占总支出的78.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80095.52元,增长94.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6182.27元,增长15.24%;项目支出增加12413913.25元,增长139.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死亡抚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4923.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6182.27元,同比增长15.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死亡抚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4834.4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089.25元,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00679.5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13913.25元,同比增长139.69%,主要原因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577684.77元;永德县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消防水池、挡墙,已完成项目建设;美丽公路建设77684.77元,主要用于建设施孟线K150+000至K151+000段1公里美丽公路,已完成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经费7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16年度26人考核奖金。 2.永德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费921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临沧市永德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作业设计编制,组织专家组评审。 3.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38254.92元,主要用于2022年对34户农调户进行调查,完成国家常规直报品种5个、专项调查3项、地方特色品种1个、每月开展1次生猪调控指标采集。 4.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完成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物品价格认定。 5.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474639.87元,主要用于积极配合编制蔗糖产业恢复性增长项目、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及特色农产品智慧农业开发项目规划方案;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向上争取。 6.粮食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安全检查,保证全县粮食市场运行顺畅,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总体平稳。 7.2022年永德县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建设。 8.美丽公路建设资金77684.77元,主要用于完成施孟线K150+000至K151+000段1公里“美丽公路”建设。 9.2020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63项项目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7918.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74%。与上年相比增加108458.03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635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4%。比上年同期增加167752.38元,同比增长4.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农产品成本调查、烟草打假打私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5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4%。比上年同期增加55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人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975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5%,比上年同期增加709862.51元,同比增长72.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63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比上年同期增加21369.19元,同比增长9.2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379400.00元,同比下降1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47463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比上年同期增加457250.95元,同比增长2629.55%,主要用于蔗糖产业恢复性增长项目前期工作、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及特色农产品智慧农业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4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比上年同期减少1623.00元,同比下降0.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1%。比上年同期减少6370000.00元,同比下降75.92%。主要用于粮食安全检查、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建设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1009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85929.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4%,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安全检查、粮食质量取样调查等粮食工作5575元,能源项目督导2706元,经济运行督导1287元,固定资产投资调研1539元,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1052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服务360元,城乡绿化美化推介标杆典型抽查、曝光拍摄1581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服务指导420元,对接生态环保EOD项目48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9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8592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能源、粮食检查、安全生产等工作,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757.19元,增长5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757.19元,增长7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能源、粮食检查、安全生产等工作,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检车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安全检查、粮食质量取样调查等粮食工作8批次64人次,能源项目督导4批次28人次,经济运行督导2批次14人次,固定资产投资调研4批次20人次,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2批次14人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服务1批次7人次,城乡绿化美化推介标杆典型抽查、曝光拍摄2批次17人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服务指导1批次6人次,对接生态环保EOD项目1批次8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089.25元,比上年减少114451.88元,下降25.18%,主要原因是办公、差旅、会议、劳务等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出差、接待、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7829501.25元,其中,流动资产39207924.39元,固定资产121576.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5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639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33.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0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有涉密项目不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0301111 |
附件【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表2024092304083249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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