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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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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申报和规划实施;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永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永德县水务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永德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永德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德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2)与永德县交通运输局、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永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

(3)与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永德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与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非煤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合法矿井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各类矿井关闭提出建议。永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信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

一是持续加大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力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用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在思想上站稳政治立场、找准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原则、走好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中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年度工作。三是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党建为引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等学习活动,强化理论武装,做到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树立自然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2.凝心聚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尽快完成县、乡(镇)总体规划审批,统筹做好村庄规划修改完善和成果上图入库,按要求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审查审批,全面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是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收尾。深挖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积极推进垦造耕地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市级下达1350亩补充耕地数量目标任务。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的要求,加强年度新增计划指标管控,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加快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坚决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5%的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生态建设。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制度,有序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扎实抓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五是加强矿政管理。扎实开展永德县矿产资源清理整治规范管理工作,继续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采矿权出让收益清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等工作。强化矿产资源调研成果运用转化,扎实推进优势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六是保障民生权益。抓好“人防+技防”,切实提升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避险等能力水平,强化后汛期地质灾害和应急值班值守,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持续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力争2024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七是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分类逐项推进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秩序。抓实卫片执法查处工作,确保违法占耕比例在问责线以下,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3.激浊扬清,坚决守牢自然资源系统廉洁“底线”

一是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严的纪律保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围绕持续开展作风革命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无差错”,推动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改观、效能大提升。二是在关键领域上持续用力。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持续推进“清廉云南”“永德行动”建设,抓实局机关股室、中心“一把手”的监督,紧盯规划管理、行政审批、土地整理、自然资源执法、矿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防控廉政风险隐患。三是在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干部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入口关,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持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持续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和征转股(行政审批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德党自然资源所。

2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康自然资源所。

3.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小勐统自然资源所。

4.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山自然资源所。

5.永德县自然资源局班卡自然资源所。

6.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崇岗自然资源所。

7.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大雪山自然资源所

8.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乌木龙自然资源所。

9.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勐板自然资源所。

10.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亚练自然资源所。

11.永德县土地估价所

12.永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3.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4.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的14个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主要原因是中共永德县编制委员会自2019年起不再单独核定行政工勤编制数),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2014年4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配国土巡查专用车一辆,由于手续一直没有完善,导致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入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2790254.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90254.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未发生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605296.85元,增长217.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605296.85元,增长217.94%,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预拨土地成本;二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三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美丽公路建设资金;四是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995909.94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1619.11元,占总支出的13.81%;项目支出83604290.83元,占总支出的86.19%;本年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159127.41元,增长163.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93439.19元,增长31.31%;增加主要原因: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项目支出增加56965688.22元,增长213.85%;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预拨土地成本;二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综合考评奖励;三是使用存量资金消化以前年度美丽公路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1619.11元。与上年10198179.92元对比增加3193439.19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66855.14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4763.97元,占基本支出的5.41%。人均办公费支出10658.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604290.83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与上年21729684.08元对比增加61874606.75元,增长284.75%,主要原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农业生产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款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78,325.97元,其中:农林水支出9,829,177.47元(农业生产发展3,429,177.47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4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47,970元(行政运行146,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639,90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52,070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1,17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158,429.85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337,588.55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567,894.59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709,827元、土地开发性支出15,312,593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75,474.59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8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870,00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69,693.96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69,693.96元);其他支出22,820,841.3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2,820,841.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169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76%。与上年相比增加4693826.16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务核算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二是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6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信访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680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66810.74元,增长401.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487,201.55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2,39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4,382.17元,死亡抚恤302,833.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86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1316.47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41,278.3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疗支出147,323.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41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82917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829177.4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乡村规划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3429177.47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4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08859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7%。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997626.02元,下降38.97%。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国土规划的土地整治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主要行政运行6,381,854.37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3,939,900.00元、事业运行2,926,269.77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30,570.00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59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803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9596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1254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04444.5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质灾害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8512544.5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决算为11277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78238.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38%,完成年初预算的65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5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6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5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77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7823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5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65775.89元,主要原因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务核算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所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275.89元,增长6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738.89元,增长8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537.00元,增长27.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增加、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所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238.89元,占61.15%;公务接待费支出34537.00元,占3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238.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238.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4年4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配国土巡查专用车一辆,由于手续一直没有完善,导致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入固定资产)。主要用于自然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工作范围内检查工作,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143.05元,比上年增加10847.55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87401513.04元,其中,流动资产82595723.27元,固定资产4737392.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839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013192.6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2023年永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务核算并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核算,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366.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1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0,158,429.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231368.45元,增长1431.89%。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60,158,429.85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60,158,429.85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56231368.45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消化以前年度预拨土地成本。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101111

附件【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决算表(2)(1)20240923040605538.xlsx】

  
附件【永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决算表2024092304060553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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