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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1000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和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和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实施产业扶贫开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认定等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及贫困退出工作,统筹做好县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际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严格按照党中央“四个不摘”要求,把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牛鼻子”,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突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综合性兜底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前,全县有脱贫村99个,脱贫人口13967户54669人,纳入管理的监测对象1692户5218人,其中风险已消除827户2781人,正在监测帮扶865户2437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2022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4432.63元,较2022年增长16.74%。2023年前三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2990.91元,同比增幅16.8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4.64%。

1.以严实的问题整改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拓展。2023年以来,各级考核、巡视、审计、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反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共5个方面129个,已完成整改126个,正在整改3个。其中: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7个方面问题33个,已完成整改33个;国家和省级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21个,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整改1个;省级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省审计反馈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7个,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2个;省纪委监委反馈问题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

2.多措并举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一是合理确定监测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设置全县致贫返贫风险监测标准。2023年,全县监测标准为人均纯收入8050.00元,执行省定标准。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持干部定期排查、农户自主申报、村级组织核查评议公示、部门筛查预警相互协同,有效开展线下监测和帮扶工作,全县共建立动态监测线下网格1417个,其中:县级22个,乡(镇)10个,村级119个,自然村(村民小组)1266个。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平台”分析研判、调度督导、通报3个制度,推动“政府救助平台”运用宣传培训全覆盖,扎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普及率、使用率,线上监测帮扶实效明显。三是推动“政府救助平台”高效运行。扎实开展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推广使用,严格实行事项申请、办结等运行情况一月一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救助平台”助推监测帮扶作用,确保群众在遇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时,能够及时申请解决。目前,“政府救助平台”上线7个部门15项服务事项,累计收到群众申请事项10244件,已办结9892件,办结率达96.56%。四是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集中排查。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目标,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基础上,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排查,通过常态化动态监测和集中排查,新增“监测对象”19户54人。目前,全县纳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测“监测对象”1692户5218人,全部落实帮扶政策。

3.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提高脱贫人口收入。一是持续提高产业投入占比。围绕“果糖茶菜烟畜”和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的“6+1”产业发展布局,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财政库款,优先安排民生支出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需求,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目前,实施衔接资金项目54个,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60%以上。二是有序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其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功能属性,按照“应贷尽贷”“应展尽展”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实现小额信贷稳中有增。2023年新增贷款440户443笔20652000.00元,完成年初计划放贷规模28500000.00元的72.46%,贷款余额户数占比10.59%,低于2022年余额户占10.63%的0.04个百分点。三是持续深化消费帮扶。借助东部协作地区对口支援和中央、省、市定点帮扶机遇,多路径拓宽消费帮扶渠道,仅通过上海市崇明区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完成全县农特产品采购14210000.00元,通过消费帮扶带动群众增收。

4.以项目资金资产“三提升”为抓手抓实巩固支撑。按照省市部署,永德县及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提升。目前,全县到位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510000.00元全部完成分配,安排率100%。实施项目54个,全部已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完工19个。坚持突出重点、发挥效益、保障要素、量力而行和动态调整原则,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内容,结合入库项目类别,有序入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目前全县在库项目66个,当前纳入实施计划项目59个。

5.以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为重点深化协作和帮扶成效。充分借助东部渠道资源优势和定点帮扶单位力量,增强群众增收活力。一是东西部协作。2023年东西部协作计划内财政帮扶资金32980000.00元,实施项目4个,项目平均工程进度为93%,已拨付项目资金27480000.00元,拨付率83.3%。在东部结对省份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17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4人。二是定点帮扶。目前,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24593000.00元,其中:中远海运集团直接帮扶和引进援建项目15个23000000.00元,派挂职领导2名,驻村第一书记1名;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投入帮扶资金490000.00元,派驻驻村工作队3名,其中一名为驻村第一书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入帮扶资金980000.00元,派驻驻村工作队8名,挂钩帮扶4个行政村,其中驻村第一书记3人;云南省公路局投入帮扶资金123000.00元,派驻驻村工作队10名,挂钩4个行政村,其中驻村第一书记2名。三是校地结对帮扶。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与云南警官学院和昆明文理学院深入开展校地结对工作。目前,开展校地结对协商互访5次,与云南警官学院签订校地结对帮扶协议,与昆明文理学院初步达成结对帮扶意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行业扶贫股、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股、督查考评股。其中:

1.综合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乡村振兴局的来文来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负责审核向县委、县政府及市乡村振兴局报告、请示及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转办的事项;统筹做好重要会议筹备、公务接待协调工作;承担全县乡村振兴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做好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行业扶贫股:统筹做好行业帮扶及考核工作;联系和协调金融机构、证券、保险、融资平台公司和乡(镇)开展金融帮扶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工作;负责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监测、调整、评估及实施指导;负责项目库建设及动态调整工作,编制年度项目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帮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审计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

3.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股:承担中央和省级、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协作机制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县沪滇扶贫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挂钩帮扶,动员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县内帮扶工作。

4.督查考评股:负责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反馈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承担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相关规划和工作总结;承担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涉、“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世行/英国混合贷款永德县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2.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世行/英国混合贷款永德县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2.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0565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5655.81元,占总收入的98.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57290.92元,增长4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97290.92元,增长47.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元,下降22.22%。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新增“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045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895409.00元、“比亚迪风向标”项目资金31660.00元、“美丽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8498.20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从而导致收入合计增加。

2.本单位2023年度收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拨入2023年援滇干部工作经费140000.00元,2022年该项目资金收入180000.00元,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22796.73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870.89元,占总支出的35.42%;项目支出6536925.84元,占总支出的64.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62770.22元,增长49.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3091.83元,增长12.31%;项目支出增加2969678.39元,增长83.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本部门2023年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相对应的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新增“2023年雨露计划”资金支出2045000.00元、“比亚迪风向标”资金支出3166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895409.00元、“美丽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8498.20元、“综合考评奖励资金”支出70000.00元。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从而导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5870.89元,比上年同期3192779.06元增加393091.83元,同比增长12.31%,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相对应的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3年结清历年外欠公务接待费、会议伙食费住宿费、车辆修理费,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3827.07元,占基本支出的9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043.82元,占基本支出的5.08%。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6153.08元/人/年,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668.75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36925.84元,比上年同期3567247.45元增加2969678.39元,同比增长83.25%,增加的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新增“2023年雨露计划”资金支出2045000.00元、“比亚迪风向标”资金支出3166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895409.00元、“美丽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78498.20元、“综合考评奖励资金”支出70000.00元,2022年没有这些业务支出,导致今年比上年项目支出增加,且增幅较大。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本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支付2022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809144.76元、付2023年1-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2420072.96元。完成放贷644户30177500.00元,做到应贷尽贷。

2.支付2023年雨露计划秋季(第二批次)补助2045000.00元。全县累计发放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4178000.00元。其中:2023年春季学期2133000.00元,补助学生970人次,2023年秋季学期2045000.00元,补助学生920人次,应补尽补。

3.支付比亚迪风向标培训资金31660.00元。经自愿报名输送风向标培训学员7人,100%完成培训,实现就业6人。

4.支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895409.00元。结清本单位历年欠账89540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715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8%。与上年6669531.89元相比增加3187625.72元,增长47.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新增“2023年雨露计划”资金支出2045000.00元、“比亚迪风向标”资金支出3166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895409.00元、“美丽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78498.20元,2022年没有这些业务支出,导致今年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20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5%。主要用于发放永德县2023年“雨露计划”秋季项目补助资金。比上年同期0.00元增加2045000.00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该项目由教育局实施,我单位支出为0.00元,2023年秋季开始由我单位实施,支出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82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857.12元、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596.94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86347.8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500.00元、用于发放遗嘱补助5521.38元。比上年同期106816.68元增加541006.56元,增长506.48%,增长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只收到财政局拨入2个月在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只缴纳了2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而本年度则收到财政局拨入21个月在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缴纳了21个月的养老保险金,导致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长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66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265.39元、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6600元、用于工伤保险支出3889.20元、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33908.32元。比上年同期202919.19元减少5256.28元,下降2.59%,减少原因是2023年1月我单位退休一名职工李文忠同志,人数减少导致医疗、工伤等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673231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0%。主要用于:

(1)发放职工基本工资830900.00元,津贴补贴582859.64元,奖金215013.00元,绩效工资696714.28元,其他交通费85200.00元。

(2)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77861.98元,结清历年欠账895409.00元。

(3)用于缴纳工会经费17481.84元。

(4)用于支付2022年第4季度,2023年1-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229217.72元。

(5)用于支付2023年比亚迪风向标项目培训资金31660元。

(6)将2017年8月永德县财政局预拨综合考评奖励项目资金支出70000.00元。

比上年同期6106920.02元增加625397.44元,增长10.24%,增加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农林水(类)项目支出新增“比亚迪风向标”资金支出3166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895409.00元、“综合考评奖励资金”支出70000.00元,2022年没有这些业务支出,导致今年比上年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43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252876.00元减少18522元,下降7.32%,减少原因是2023年1月我单位退休一名职工李文忠同志,人数减少导致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决算为18698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23%。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4832.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621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24%,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

1.2021年9月市政府、上海援滇干部联络组开展考察沪滇项目接待费2000.00元

2.2021年9月市政府、上海援滇干部联络组临沧联络小组开展沪滇项目考察调研工作接待费1116.00元

3.2021年8月中国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开展调研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工作接待费2024.00元

4.2021年12月市乡村振兴局调研2021年沪滇协作项目推进情况接待费1502.00元

5.2021年8月上海援滇干部联络小组调研东西部协作工作接待费660.00元

6.2022年7月省乡村振兴局第三方工作检查组开展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检查工作接待费3780.00元

7.2022年7月市政府、上海援滇干部联络组考察沪滇项目工作接待费1400.00元

8.2022年11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工作接待费4400.00元

9.2022年2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点复核工作接待费8480.00元

10.2022年4月临沧市人民政府调研2022年沪滇帮扶项目准备情况工作接待费2114.00元

11.2022年10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接待费1660.00元

12.2022年2月市政府、上海市援滇干部联络组调研我县沪滇项目工作接待费535.00元

13.2022年7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东西部协作工作调研工作接待费1845.00元

14.2022年5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项目库建设及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督导接待费820.00元

15.2022年10月上海市第十一批援滇干部联络组临沧联络小组开展调研2022年援滇项目推进情况接待费1330.00元

16.2022年11月上海援滇联络小组开展协助年终考核准备工作接待费3355.00元

17.2022年10月重庆众志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调研特色产业工作接待费1996.00元

18.2022年9月上海市援滇工作小组调研东西部协作项目工作接待费620.00元

19.2022年4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综合科副科长调研2022年沪滇帮扶项目筹备工作接待费1273.00元

20.2023年3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项目检查工作接待费890.00元

21.2023年4月昆明文理学院开展“校地结对”帮扶工作接待费2180.00元

22.2023年9月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携手兴乡村项目建设——上海崇明生态企业公司赴我县考察工作接待费890.00元

23.2023年5月云南警官学院开展校地结对帮扶工作接待费1128.00元

24.2023年5月市政协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接待费915.00元

25.2023年3月上海市政府驻昆办事处调研2022年沪滇协作项目工作接待费740.00元

26.2023年11月上海润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互访调研工作接待费986.00元

27.2023年11月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临沧城市公司对接定点帮扶工作接待费793.00元

28.2023年8月市乡村振兴局调研督导年度重点工作接待费3710.00元

29.2023年9月上海双良集团调研人居环境提升情况工作接待费486.00元

30.2023年11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宣讲报告工作接待费1353.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98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483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62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知道国家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即将合并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请求资金支付历年所欠公车维修费及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24832.98元大于年初预算数12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往年经费紧张,未及时支付当年产生的公车维修费,本年度集中支付(历年欠账)2020年所欠公车维修费21315.00元、支付2021年所欠公车维修费24055.00元、支付2022年所欠公车维修费31945.0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2150.00元大于年初预算数4500.00元,主要原因是往年经费紧张,未及时支付当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本年度集中支付(历年欠账)2021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6720.00元、2022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32281.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1709.98元,增长112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2832.98元,增长9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8877.00元,增长1798.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往年经费紧张,未及时支付当年产生的“三公”经费,2023年度因知道国家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即将合并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请求资金支付历年所欠公车维修费及公务接待费,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去年增加,且增幅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分别支付2023年燃油费28380.00元,2023年车辆保险费5612.98元,2023年车辆保养费1020.00元,2023年洗车费600.00元、历年所欠车辆修理费77315.00元(2020年产生的维修费21315.00元、2021年产生的维修费24055.00元、2022年产生的维修费31945.00元)、2023年维修费11905.00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往年经费紧张,未及时支付当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集中支付2021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6720.00元、支付2022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32281.00元、支付2023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23984.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乡村振兴局、上海援滇工作小组到我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指导、调研、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为0的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043.82元,比上年减少1721.89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1月李文忠同志退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也减少。加上积极响应财政号召,梳理办公流程,精简办公,节省开支,减少财政负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870066.15元,其中,流动资产1720728.78元,固定资产14933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755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420.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732.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32.98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乡村振兴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3001111

  
附件【永德县乡村振兴局202409230326319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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