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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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000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测与报告、关怀救助等措施,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流行。 11.推进永德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2.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永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 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精心指导下,团结带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锤炼。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推行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 2.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确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老年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率,持续查缺补漏,在开展第四针免疫接种动员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未接种一、二、三针疫苗的老年人接种工作。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切实提升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学习和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分级治疗制度建设,不断巩固 和拓展医改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医保打包付费DRG 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配送管理;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深入推进医防融合,强化慢性病综合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 4.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保持健康帮扶力度不减、投入不减、人员不减,持续做好疾病分类救治,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抓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坚决守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和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的两条底线。 5.持续抓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卫生补短板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搬迁新建及单采血浆站等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平台,用医共体包装项目争取政府专债资金。 6.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省级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加强临床医学分中心、薄弱专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组织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二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式、管理模式的转变,实行更科学、更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实现医院效率的提高和质量的提升。加快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和能力达标步伐,争取妇幼保健院完成创等或能力达标。 7.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疾控机构改革力度,实现医防结合无缝对接。加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综合能力。健全完善慢性病防控体系,力争完成永德县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深入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坚决打好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六工程”,持续巩固提升“三个 90%”和“两个消除”目标。 8.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规范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努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实现孕产妇零死亡。着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稳妥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乌木龙卫生院通过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等级评审,统筹推进大雪山卫生院和崇岗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0.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坚持以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为方向,聚焦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中药产业化发展水平、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中医事业振兴和中药产业发展。 11.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效,一体推进巩固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成果与健康县城建设,聚焦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兼顾健康创建工作,确保 2023 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 的市级、省级技术评估或复审,在 2024 年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县命名,崇岗乡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同时力争永康镇和小勐统镇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省级卫生村创建覆盖率达 100%,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 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与项目信息建设股、公共卫生监督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法规与审批股)、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免疫规划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与中医药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永德县人民医院 2.永德县中医医院 3.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 6.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 7.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 8.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 9.永德县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卫生院 10.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 11.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 12.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 13.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 14.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 15.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 16.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永德县人民医院 2.永德县中医医院 3.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 6.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 7.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 8.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 9.永德县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卫生院 10.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 11.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 12.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 13.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 14.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 15.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 16.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纳入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6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5人(离休0人,退休245人)。 年末其他人员48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40辆。超编的原因是,医疗用车有捐赠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 2023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8211370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853218.83元,占总收入的27.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2921024.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69.0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339461.82元,占总收入的2.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150737.4元,下降9.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188991.31元,下降29.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14492608.46元,增长4.55%;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454354.55元,下降39.73%。2023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卫生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02218192.19元。其中:基本支出404470454.20元,占总支出的80.54%;项目支出97747737.99元,占总支出的19.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06679.86元,增长5.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000880.42元,增长11.59%;项目支出减少15594200.56元,下降13.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加大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及其他卫生专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小幅度小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导致2023年整体支出大于2022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447045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449338.52元,占基本支出的5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021115.68元,占基本支出的49.21%。人均公用经费292248.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47737.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8452.19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2999.76元,用于死亡抚恤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69395.04元,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其他卫生工作支出;综合医院支出45933807.05元,用于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服务能力提升;中医(民族)医院支出2422377.08元,用于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67128.21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及村医补助;公共卫生支出35801926.88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卫生事业发展支出,改善居民卫生健康水平;其他支出政府性债务资金601651.78元,用于中医医院卫生事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1280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16%。与上年相比减少19670912.61元,下降12.6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支出进度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610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经费、死亡抚恤,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就业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990540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0%。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发展、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专项业务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10128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类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44000元,决算为17549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元,决算为140346.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97%,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351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03%,完成年初预算的46.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元,支出决算为17549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元,决算为140346.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351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648.29元,下降3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5.29元,下降3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43元,下降34.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监督检查、考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我部门的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013.20元,比上年增加5526.62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93971924.60元,其中,流动资产293547003.34元,固定资产197859661.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7576639.71元,无形资产2983835.63元(净值),其他资产2004784.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034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69704.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9项,账面原值324177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44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8692.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23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6318.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649.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649.09元。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 2023 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 96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其他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11 |
附件【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092302505304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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