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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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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申报,组织实施县级、乡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根据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根据授权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党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的学习,不断引领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持续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坚持把党建引领摆在突出位置,在思想上、行动上全面融入全市基层党建“一廊一带一片一道”建设,主动分析自身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找准定位,抓好落实。

(2)聚焦重点指标,目标任务落实总体向好。一是紧盯国家政策投资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到位市级以上资金10995.45万元,占任务7000万元的157%;根据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和国债投资政策,上报储备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19个3121.463万元,入库上报森林防火通道国债项目1个2581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林草招商、营商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推介,到位招商引资资金4650万元。三是努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投资备案2个(永德县绿创澳洲坚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61万元;永德县澳洲坚果种质资源圃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32.66万元)。四是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完成林草总产值55.8亿元,增长20%;认真抓好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1.52%,增长0.4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1084.69万立方米。

(3)聚焦林长制工作,管林治林机制不断强化。深入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林长“管总、抓统、指挥、督办”作用有效发挥。

(4)聚焦林政执法,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全力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林草湿监测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农光互补、交通、水利等一大批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力服务保障用林要素,三是扛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

(5)聚焦林草管护,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落实县乡村三级联防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广“防火码”应用,强化执法巡查,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个环节,实现了自1988年后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扑火人员伤亡的佳绩;推动出台《永德县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组建方案》,组建县乡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11支200人,不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二是完成天然林调查核实、省级公益林优化调整、生态公益林权益主体信息调查核实,以及年度林地变更工作,继续聘请1844名护林员,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

(6)聚焦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0.02176万亩、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4万亩整改;实施完成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2982万亩,正在开展县级验收;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已完成评审,正待上级批复;完成2022年1万亩核桃低效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实施完成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0.5万亩并完成省级验收。二是全力配合抓好耕地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梳理出耕地流出图斑涉及退耕还林还草及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面积0.754781万亩,依据耕地流出相关整改政策,整改认定为耕地流出面积0.754781万亩。三是组织完成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种质资源普查,扎实有效推进“醉美临沧·果香永德”绿美建设,全县完成义务植树85.1万株,完成任务80万株的106.4%。

(7)聚焦民生项目,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发力。认真履行林草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不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7个行政股室,15个事业股室,分别是:1.办公室2.规划财务股3.森林资源管理股4.森林草原防火股5.生态修复股6.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7.行政审批股8.永德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9.永德县退耕还林办公室10.永德县森林分类经营办公室11.永德县林木种苗管理站12.永德县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13.永德县棠梨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4.永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15.永德县林长服务中心16.永德县国有林场管理站17.永德县草原监督管理站18.永德县湾甸木材检查站19.永德县永康林场20.永德县户妈林场21.永德县金厂坝林场22.永德县临沧坚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纳入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232952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30756.41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8772.00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195852.15元,增长148.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086926.15元,增长148.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上级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森林质量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08926.00元,增长121.24%,增长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拨入我部门2023年中远海运集团社会帮扶资金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3047610.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4306.35元,占总支出的13.19%;项目支出72093304.17元,占总支出的86.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002121.65元,增长84.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896.55元,下降2.59%,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所以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8293018.20元,增长113.29%,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上级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森林质量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补助资金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54306.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0896.55元,同比下降2.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所以与上年相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46467.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7838.70元,占基本支出的4.64%。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62人,人均工资福利152446.73元,人均公用经费7934.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93304.17元。上年同期增加38293018.2元,同比增长113.29%,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森林质量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支出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83770.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相比增加37798701.20元,增长84.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森林质量提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支出增加,所以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825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同比增长18.32%。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8399.2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167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705.14元,死亡抚恤8447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90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同比下降23.64%,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63340.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12.7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22096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2%,同比增长110.75%,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停伐管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风沙荒漠化治理等项目支出,其中:自然生态保护14411000元,天然林保护620元,退耕还林还草540500元,风沙荒漠治理253862.11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14982.38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274809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9%,同比增长83.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其中:林业和草原支出58521419.06元、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50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2667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同比下降6.93%,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17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坚果提质增效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26732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20861.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62%,完成年初预算的36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64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8%,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工作接待费23011元;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工作接待费2533元;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接待费3536元;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接待费4936元;开展林草湿监测工作接待费2023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督查工作接待费1524元;开展退耕还林督查工作接待费1667元;开展造林工作接待费1265元;开展“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待费5028元;开展森林资源管护站点验收工作接待费937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32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2086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6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执法巡查、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森林草原防灭、森林资源管护站点验收、“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出差、下乡开展工作的情况较多,加之现有公车老化,车耗、油耗较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数160861.09元;此外,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等检查、验收、监督工作较上年增多,所以公务接待费超年初预算数2646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3186.73元,下降4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77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363.27元,增长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150.00元,增长140.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27700元,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所以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7700.00元;本年度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执法巡查、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森林草原防灭、森林资源管护站点验收、“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出差、下乡开展工作的情况较多,加之现有公车老化,车耗、油耗较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363.27元;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等检查、验收、监督工作较上年增多,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15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执法巡查、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森林草原防灭、森林资源管护站点验收、“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工作接待7批次,接待296人次,发生接待支出23011元;打击毁林毁草(毁林种蔗)专项行动工作接待4批次,接待33人次,发生接待支出2533元;执法巡查工作接待5批次,接待45人次,发生接待支出3536元;森林督查工作接待4批次,接待65人次,发生接待支出4936元;林草湿监测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28人次,发生接待支出2023元;森林生态效益督查工作接待4批次,接待21人次,发生接待支出1524元;退耕还林督查工作接待4批次,接待22人次,发生接待支出1667元;造林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17人次,发生接待支出1265元;“一县一业”澳洲坚果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64人次,发生接待支出5028元;森林资源管护站点验收工作接待2批次,接待12人次,发生接待支出937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838.70元,比上年减少15535.95元,下降2.97%,主要原因2023年度在职人员较2022年度减少,使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5548347.7元,其中,流动资产43536696.78元,固定资产10587517.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24133.2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272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5540.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57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3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398.0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重点项目支出得到保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八)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1100301111

  
附件【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09230301521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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