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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永德县妇女联合会  作者:  时间:2024-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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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担负团结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承担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承担联系和服务妇女的根本任务,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根本职能。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拓展妇联组织覆盖面。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宣传表扬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3.负责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和指导各类妇女联谊组织,促进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同周边县外妇联组织的协作与交流。

4.负责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发展关心关爱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承担永德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临沧市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思想理论根基不断夯实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妇联工作切入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深化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主题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巾帼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宣讲接力活动,举办永德县妇女干部暨家庭教育骨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工作能力,引领妇女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68场次。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有效发挥妇联系统网评员和网宣员队伍力量,全方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凝聚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共识和奋进力量。发布各类信息70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0条。

2.深化巾帼建功,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三访四察五送”活动常态化推进。认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践行“163”工作法,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儿、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和独居留守老年妇女等群体,进行拉网式全覆盖走访排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关爱帮扶等工作。紧扣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和依法维权,广泛发动各级妇联干部、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四察”。全心全意“办实事”,扎实推进“五送”工作。今年以来,走访家庭实现全覆盖,走访企业668户,结对帮扶留守孤困儿童40人;解决问题253个;开展“五送”活动400余场次。

二是“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深入实施。创建临沧市新时代“班洪四大嫂”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选树5户市级“班洪四大嫂”致富带头人。通报表扬了妇联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以身边的“她”为主题,依托“三八”国际妇女节,挖掘和宣传各行业各领域的12名优秀妇女(集体)典型,走访慰问基层优秀妇女干部25名,弘扬优秀妇女“四自”精神。举办“新时代女性课堂”、农业技能、巾帼赋能等培训7期320余人次,着力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发展生产的能力。

三是“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持续开展。认真实施“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向45人(户)发放贷款780万元,进一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联合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风送岗”招聘行动等春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发放200余份“暖心包”。实施助企纾困稳岗就业巾帼行动,发挥女企业家协会作用,帮助女性领办企业走出困境,加大“三新”领域企业走访调研,慰问困难患病女工10人。

四是“生态文明建设巾帼行动”扎实有效。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巾帼行动”和“美丽庭院母亲行动”,积极组织妇女参与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开展妇联系统“传承雷锋精神 绿美乡村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绿美建设,巾帼在行动”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创文创卫贡献巾帼力量。累计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美丽家园”示范户75户,联合爱心企业向基层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环卫女工、“美丽家园”示范户等赠送洗衣液3000瓶。

五是“巾帼关爱行动”温暖有声。开展“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2023年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和“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2023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争做“四个自信”好孩子”暨家风家教宣传活动,联合开展“七彩童年”我是小小图书管理员活动;开展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文艺展演活动,引导孩子从小听党话跟党走,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为20名困难儿童送去学习“爱心包”,走访慰问儿童120人,完成88名残疾儿童的微心愿。发放“春蕾计划”助学金6000元。深入开展走访关爱活动,慰问困难家庭17户,走访慰问困难老年妇女、“两癌”患病妇女52人,以实际行动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加强女性健康关爱力度,建立“检查+救助+保险”健康保障体系,成立“微关爱”巾帼志愿服务队,救助“两癌”患病妇女43人,发放救助资金25.2万元。

3.凝聚各方力量,维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巾帼维权行动持续深化。充分发挥永德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深化维权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有效落实,加强涉妇女儿童信访和舆情处置管理,目前,未发生负面舆情。实施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专项行动。组织乡镇村妇联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及时掌握线索,联动检察院为困境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1件,为困难和困境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件。

二是“普法强基补短板巾帼行动”全面铺开。将妇联系统“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有机结合,切实履行妇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永德县妇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永德县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普法宣传工作方案》,组建县级巾帼普法维权志愿服务队,开展“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小手牵大手 普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普法爱心物资75份,普法读本130本,宣传材料2550余份,环保袋600个,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普法强基 永德巾帼在行动”普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6场次,惠及1000余人。组织收看“2023年妇女普法暨引领婚育新风”百姓宣讲活动13场次7200余人次,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调解工作机制,将普法融入排查调处全过程。重点对婚恋家庭矛盾突出、“两地分居”、家暴、婚外情、抚(扶)养等家庭和人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农村妇女“跑婚”现象进行摸排,把维权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建立123个村(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排查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89件,已全部化解。

4.弘扬文明新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文明家庭建设持续加强。积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健康家庭”“清廉家庭”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实施健康家庭母亲行动,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主题活动2次,组织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和培训10期,受惠群众460余人,引导妇女群众提升健康生活理念。获评省级“最美家庭”1户、省级“绿色家庭”3户,省级“健康家庭”2户,省级“清廉家庭”2户。持续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活动,选树优秀家庭。

二是家庭教育深化开展。树立新时代家庭教育观,全面推动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邀请省、市、县家庭教育讲师,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14场次。积极发挥社区家长学校阵地优势,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面开展。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家庭教育宣讲活动2场次。联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4次。

三是家风建设有序推进。启动全市2023年“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学习《习近平走进百家》宣讲宣传活动5场次,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开展各类亲子阅读活动5场次,惠及家庭100多户,评选县级“书香家庭”43户。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亲子教育活动6场次,惠及家庭80户。开展“好家风大家谈 好家训齐分享”活动。

5.坚持党建领航,妇联改革破难纵深推进

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工作原则,切实找准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结合点,积极构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团结和谐、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妇女组织网络,使妇联组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高质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把握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依法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和选举“组织关”,保证选举依法有序。高度重视线下信息采集,提高数据的准确度。强化组织保障,严明换届纪律,圆满完成永德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以及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的选举工作。

二是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抓好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深入乡镇和部门调研指导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打造县级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8个。完成80个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三是“破难行动”深入实施。积极推进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业态中组建妇联组织,联合县委组织部推动“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探索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模式,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妇联组织工作,着力扩大横向覆盖。在“三新”组织领域成立妇联组织55个,覆盖企业181户。建立妇女微家22个。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永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使妇联组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深化“清廉机关”创建,打造廉政文化墙,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措施,狠抓妇联系统干部素质提升,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创新开展永德县“清廉云南”建设“廉内助”活动,组织各部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45场次,发放《“清风传家 廉润永德”家风建设倡议书》2300余份,弘扬清廉文明家风,为“清廉云南”建设“永德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23年度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优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871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710.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23年度县妇联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9927.08元,增长2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927.08元,增长20.4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消化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财政拨入以前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和2023年度新增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故本年度收入增加。2023年度县妇联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98710.9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417.55元,占总支出的70.74%;项目支出526293.35元,占总支出的29.26%;2023年度县妇联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元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9927.08元,增长22.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748.37元,增长14.98%;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变动。项目支出增加164178.71元,增长45.34%;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财政拨入以前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和2023年度新增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故本年度收入增加。2023年度县妇联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元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241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258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94%;与上年相比,增加165480.78元,增长16.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833.18元,占基本支出的7.06%。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833.18元,占基本支出的7.06%,与上年相比,增加267.59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833.31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8940.62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6293.35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妇女工作经费172005.72元,用于开展妇女工作调研、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组织培训等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15106.03元,增长9.63%,

2.儿童工作经费72207元,用于开展儿童工作调研、组织培训、困境儿童关爱救助等工作;与上年相比,减少4045.2元,下降5.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儿童人数减少。

3.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52000.00元,用于援助患癌妇女;与上年相比,增加38000元,增长271.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救助人数。

4.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72450.00元,用于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

5.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资金30000.00元,用于2016年度综合考评;

6.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9642.25元,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

7.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4600.00元,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

8.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000.00元,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9.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4886.73元,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10.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45500.00元,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11.“美丽公路”建设资金32001.65元,用于美丽公路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709.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上年相比增加297925.43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消化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财政拨入以前年度2016年度综合考评奖励资金和2023年度新增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327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7%。

(1)2012901行政运行874609.81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85276.63元,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9333.18元;

(2)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6662.72元,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永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等工作支出;

(3)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2000.00元,主要用于困境妇女“两癌”救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24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各类保险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49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8138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3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200.00元,决算为4848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40596.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3%,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元,决算为78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7%,完成年初预算的51.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市妇联开展妇女创业发展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接待860.00元;市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接待520.00元,市妇联妇女创业发展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接待360.00元;市妇联开展捐赠物品接待1160.00元;安顺市家庭教育协会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暨健康教育及普法宣传教育接待3312.00元;陕西宝鸡共美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巾帼共建美丽家园,助力绿美临沧建设捐赠慰问活动接待1796.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200.00元,支出决算为4848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4%。其中: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4059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元,决算为78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困境妇女儿童关爱救助、贷免扶补工作、两癌救助等工作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596.90元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484.90元,增长4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96.90元,增长8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12.00元,下降3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深入基层开展妇女儿童调研、两癌救助、规范化建设、两新组织建设、贷免扶补等工作,下基层时间多,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需修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故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组织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催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创业发展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调研、家庭教育工作调研、开展捐赠物品、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暨健康教育及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巾帼共建美丽家园,助力绿美临沧建设捐赠慰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33.18元,比上年增加267.59元,增长0.3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00.00元、邮电费1274.28元、劳务费8900元、工会经费466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96.9元、其他交通费用55800.00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255835.71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87.99元,固定资产138147.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258.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84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14.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5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5.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71301111

  
附件【永德县妇女联合会2024092309070017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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