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来源: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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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401000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永德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协调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负责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协调做好军人服务工作。 7.负责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永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主线,抓实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党性意识,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2.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组会、支委会、干部职工例会等会议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同步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可预可判。一年来,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 3.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年内,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常抓党员“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平台学习,“互联网+党建”工作齐头并进。制定“我为发展献一策”1项,“为民办实事”落地见效。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型政府,在便民上抓落实、在服务上抓创新、在作风上抓整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组建志愿者队伍创建“美丽县城”服务社区、开展河湖整治环境形象志愿服务活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全面推进。 4.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局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班子队伍建设,以“163”工作法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领导作风和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作风进一步扎实,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团结和谐、齐心协力,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工作推进务实高效。 5.优抚优待政策保障落实到位。 6.就业创业和安置工作取得进步。一是印发了《摸清“永德兵”资源建立永德县退役军人信息台账的通知》,全面摸排永德兵资源,建立退役军人人才信息台账,为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服务全县“三大经济”,推进实施“563”发展计划,开展好“临沧兵”变临沧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吸纳7名“临沧兵”成为临沧人。三是遴选2个军创企业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大赛,彰显了永德退役军人风采;与1个军创企业签订《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合作协议》,推动永德县典型军创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四是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级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场15、市级适应性培训1次14人、参加市级专场招聘会2场32人;开展县级适应性培训1场13人、县级专场招聘会1场13人;开展驾驶技能培训71人;完成市级下达39名退役士兵就业任务。五是接收退役士兵44名,对退役士兵进行岗位安置14名。 7.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扎实开展纪念活动,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年内,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1场、公祭日祭扫活动1场。二是在永德县烈士陵园内新建入党誓词石雕1座,丰富祭扫和教育内容。三是协调省级资金改造提升永德县烈士陵园绿化建设,修缮班卡乡忙东惨案遗址点念塔1座,迎接2名烈士遗骸进入烈士陵园安葬,发挥了纪念设施缅怀先烈教育后人作用。四是开展好为烈士寻亲和祭扫保障服务工作,为云南腾冲籍李琼树烈士和湖南省怀化市籍黄元品2名烈士寻找到了亲人;为外县到永德县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的单位或家属人员保障服务4批次23人。 8.优待证申领工作取得阶段性业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优待证工作要求,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办优待证工作。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4774人中,申报优待证3869人,申报率81.04%;完成制卡3653人,完成率94.41%。 9.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水平提升。一是切实保障军休、军转干部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工资;以货币发放的形式发放军休干部体检补助费用;帮助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9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5人;组织军休干部到沧源县参加全市军休安置系统第十七届体育比赛活动,杨正荣获象棋比赛第三名。二是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为军休干部赠送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资料8套。 10.帮扶解困工作全面开展。一是解决好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问题,发放“解三难”资金25人;发放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900人;帮助困难退役军人申请省级关爱基金4人;为1至6级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报销医疗费用59人次,帮助重点优抚对象二次报销医疗补助245人次,有效维护了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二是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收到信访案件11起,接上级转办案件3起,办结率达100%,有效解决了16名退役军人实际困难。三是消除安置工作社会面隐患,办理县纪委县监委转办案件1件,保障了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11.双拥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完善现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起草了《永德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办法》,对奖励标准进行调整,对送喜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年共为立功受奖家庭送达三等功喜报7份,送出“四有”军人喜报37份,发放立功受奖奖励资金39人;发放义务兵家庭和消防员家庭优待金144人次。二是开展退役军人荣誉激励工作,遴选4名退役军人参加市级“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小勐统镇政府退役军人左志梅获评为临沧市“最美退役军人”。三是开展拥军优属活动。2023年,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共计2场次,慰问驻地军(警)部队和挂钩单位共计6场次,慰问全县退役军人共计9785人次;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2场次、送法律进军营活动1场次;协调第三期中青班干部开展慰问活动1场次;与县职教中心对接,帮助县武警中队解决训练场地难的问题。四是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拥政爱民成效显著。2023年,县武警中队根据地方需求,保障清明节烈士祭扫活动1场、保障中小学生国防教育进军营活动1场次、保障第三期中青班干部军事知识学习1场次。 12.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工作号召,选派2名驻村工作队员到挂钩村开展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做好健康县城创建相关工作,“无烟单位”创建于本年度通过考核验收。三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成功申报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四是做好平安永德建设工作;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普法宣传8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股,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别)2个,分别是: 1.永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2.永德县军人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的2个中心不独立核算。 纳入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0123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1230.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28422.72元,增长1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8422.72元,增长18.2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增加原因是:优抚对象提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456769.72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161.64元,占总支出的13.34%;项目支出25527608.08元,占总支出的86.6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4815.82元,增长2.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852.37元,增长2.45%;项目支出增加730963.45元,增长2.95%;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增加原因是:优抚对象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916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6674.16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与上年对比增加260098.07元,增长7.57%;主要分析原因为:工资保险等相应提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487.48元,占基本支出的5.92%,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45.7元,减少41.69%;主要减少原因是:2022年度拨入支付开办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27608.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527608.08元,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的100%;抚恤补助支出214338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的83.96%;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死亡补助等支出。退役安置支出117256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的4.6%;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等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8153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的7.11%;此项目用于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烈士陵园管理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0399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的4.07%;此项目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6584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的0.26%;此项目用于美丽公路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9092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相比增加758973.17元,增长2.65%,主要增加原因是:优抚对象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0641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保险支出301261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抚恤补助支出21447707.7元,占支出的77.13%;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死亡补助等支出。退役安置支出1172561.33元,占支出的4.22%;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等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884886.78元,占支出的17.57%;此项目用于优抚对象慰问支出、烈士陵园管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234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主要用于开展优待证工作部署培训相关工作接待1批次6人1326.00元、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指导相关工作5人428.00元,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调研一批次4人952.00元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紧公务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68.00元,增长51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68.00元,增长517.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上级单位调研指导次数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车子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优待证工作部署培训接待1批次6人1326.00元、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指导5人428.00元,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调研一批次4人952.00元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487.48元,比上年减少166245.70元,下降41.69%,主要用于办公费30836.70元、手续费2242.70元、水费990.50元、电费2548.38、邮电费725.00元、差旅费11806.40元、培训费7.20元、公务接待费2706.00元、工会经费19881.60元、其他交通费用160743.00元。主要下降原因是:2022年度拨入支付单位开办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64445.79元,其中,流动资产1210000.00元,固定资产154445.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318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6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3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76401111 |
附件【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092005223976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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